为加强郑州市农委系统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规范项目的实施建设,提高政府投资效益,保证市农委系统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规范、有序、高效推进,根据《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等文件,市农委下发《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
一是保障设计深度。要求项目单位充分做好项目初步设计工作,整合设计团队,充分对接沟通,确保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质量,从源头控制工程变更和工程签证的发生;二是严格执行批复。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三是控制设计变更。项目的初步设计变更应严格控制,确需变更的,应遵循有利于优化设计、控制规模、降低造价、节约用地、节能环保、权益保护等原则;四是确保概算控制。项目单位一律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建设内容和故意漏项、报小建大;五是禁止随意签证;六是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管理。项目单位、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参建单位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严把主要原材料质量关、规范隐蔽工程验收、规范施工文件资料管理、提高勘察设计现场服务能力等;七是强化督导检查。要求各项目单位应充分认识到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的重要性、紧迫性,牢牢树立时间节点意识,严格按照《投资条例》、《概算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规范建设,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项目“第一责任人”,要紧盯项目进度,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组织管理,勇担当善作为,倒排工期,细化责任,确保项目规范、有序、高效实施建设。
(编辑:刘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