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以来,新郑市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积极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通过明确政策、规范程序、严格标准,有效指导推动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顺利开展,全面完成了全市16个乡镇(街道、管委会),283个行政村(社区),1889个村民组共计2197个清查单位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全市共清查核实资产总额33.41亿元,清查农村集体土地总面积69.2万亩。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54.9万人,量化经营性资产总额7.8亿元,成立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全市270多个,达到了程序规范、效果明显、群众满意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效果。
(编辑:刘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