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参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培训
来源:本站  时间:2011-08-25 19:26:59  
9月7日,郑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战线上全体检测监管人员共计180人参加了省农业厅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培训班。省农业厅于国干副厅长到会讲话,河南农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戴强教授分别从立法背景、立法原则、基本制度等方面对大法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学员们通过学习不仅加深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理解,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方向,还对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有了新的认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业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今年11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的颁布是我国农业法制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对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发展现代化农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从此走上了依法监管的轨道,为新时期推进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业奠定了重要的法律基础。  郑州市农产品质量检测流通中心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任务,强化依法治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  市农产品质检中心将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把握好五个关键点。一是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基地农产品质量抽检,对源头农产品质量进行切实有效的管理和控制。二是严把市场准入,实行责任追溯。180名农业检测执法人员对市区三大蔬菜批发市场、三大生猪重点屠宰厂、三大水产品批发市场、97家农(集)贸市场、72家超市(连锁店、专卖店)等农产品经营的各个环节,按照蔬菜、猪肉、水产品市场准入的要求进行监管。对违规者进行处罚,禁止不符合标准的农产品上市销售。三是加强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规范化管理。严格实施检测结果摊位公示制,接受群众监督增强农产品经营者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四是严把市场检测关。严格执行“两级三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对检测出的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超标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销毁。五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