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召开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工作座谈会 王林贺
来源:本站  时间:2011-08-25 19:25:10  
6月22日,省委、省政府在许昌市迎宾馆召开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座谈会。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全面并安排部署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推进我省2005年阳光工程工作上层次,上台阶。省农业厅、财政厅、建设厅、劳动保障厅等有关领导,全省各直辖市主管市长、农业局长、财政局副局长参加会议,我市王林贺副市长、农业局陈书栋局长、财政局刘睿总经济师参加座谈会。  省委、省政府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支树平副书记、刘其文省长助理参加会议,支树平副书记做了重要讲话,省农业厅张广智厅长对2004年阳光工程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05年工作进行了部署,许昌等5个市政府领导做了典型经验介绍,其余省辖市的负责同志做了发言。我市王林贺副市长在会上做了发言。他说,2004年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市政府下发文件,制定培训规划和实施工作意见,明确任务,坚持“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市坚持六项制度:一、在市、县两级建立了行政领导目标管理制度;二、建立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培训机构认定制度;三、按照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建立了资金管理制度;四、建立了培训台帐和转移台帐制度;五、建立了目标月报和季报制度;六、建立了项目检查验收制度。2004年我市阳光工程培训任务8000人,培训24个专业,转移就业6868人,培训转移达到86%。据调查了解,阳光工程转移人员中,月工资达到1000元以上的占10%,700-1000元的占20%,500-700元的占60%。圆满完成了省下达的培训转移就业任务。2004年我市共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3.2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6.6万人。  针对2005年省下达的培训任务,王林贺副市长提出,一、我们要加强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组织机构,把阳光工程实施当作一件大事来抓,摆上议事日程,由农业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完成好省下达给我市的技能培训8000人,引导性培训1.2万人的就业转移任务;二、要加大对项目资金的投入。今年我市财政已列支阳光工程专项资金50万元,要加大对阳光工程资金的投入力度,确保各项配套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切实到位。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今年实行培训券,要建立阳光工程补助资金台帐,严格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把有限的农业资金用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上;三、要认真作好阳光工程项目实施基地的推荐和认定工作,转移培训质量的好坏,取决于培训单位的整体素质。2005年培训基地认定,经过培训单位申请,按照认定原则、认定条件、认定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汰劣,我市已认定72个培训基地,向省推荐了2个示范县,6个示范培训基地。我们将对培训基地和项目单位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培训基地的认定质量。四、要加强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和就业能力。要认真落实阳光工程项目目标管理责任制,签定目标责任书,培训和培训转移就业合同,实行订单培训,要实行规范化管理和检查验收制度,搞好跟踪服务和就业的指导。五、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创新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机制。要深入调查研究我市农村劳动力资源现状,做好劳动力市场的需求预测工作,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机制,采用不同的培训内容和形式,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创新出郑州市的培训模式和品牌。要掌握培训单位和用人单位的信息,搞好跟踪服务,不断总结经验,做到有针对性开展培训,有的放矢的转移就业,合理有序地流动,努力营造我们市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定的工作环境,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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