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每年拿出百万元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来源:本站  时间:2011-08-25 19:22:51  
4月2日,记者从新郑有关部门获悉,自今年起,新郑市每年将从城镇就业专项资金中拿出100万元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每转移一人将获得100元到60元不等的政府奖励。 据了解,这100万专项资金主要以奖代补,凡农村劳动力到国外就业的,每人按100元标准进行奖补,其中市财政补60元,本人户籍所在乡镇财政补40元;到市外就业的,每人按80元标准进行奖补,市财政补50元,本人户籍所在乡镇财政补30元;在本市就业的,按每人60元标准进行奖补,市财政补40元,本人户籍所在乡镇财政补20元。这些奖补每年兑现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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