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机工作创新局面
来源:本站  时间:2011-08-25 19:21:43  

农机在今年三秋生产中起了关键作用 近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克,市委常委、秘书长白红战在市农机局党委书记、局长薛桂岭的陪同下深入荥阳田间地头,察看三秋生产。李克书记指出:要抓紧开展三秋生产,发挥农机作用,尤其是当前播种已进入扫尾阶段,要尽快进行。 李克书记在荥阳广武镇田地旁,察看新型农机——免耕施肥播种机的现场耕作,询问了机械性能、优势及作业效果、农民欢迎程度,并详细了解了其它麦播机械使用及当前麦播进展情况。随后观看了我市最新引进的玉米联合收割机展示。李克书记说,今年我市雨水较多,农民种麦遇到了困难,农机在今年三秋生产中起了关键作用。目前,秋播已进入扫尾阶段要抓紧进行,管理要跟上,要充分发挥农业机械的作用,扫尾任务较重的地方要做到领导、劳动力和农机“三集中”。 李克书记对陪同的薛桂岭同志说:我在电视上看到了你,今年农机在三秋工作中做的不错,发挥了关键作用。如果有可能,11月份抽出时间我找你们要探讨一下农机化工作、农机化在农业现代化中的作用。薛桂岭局长表示,要向李书记多汇报农机工作,多为农民办实事,在全省农机工作中多创新。 郑州市花生收获机械试验项目圆满完成 由郑州市农机推广站承担的河南省二○○三年“花生收获机械试验项目”日前完成了试验测试、数据分析、各机型评价分析及改进建议,10月17日向省局上报了试验报告和工作总结。 花生是我市的主要经济作物,年均种植面积达50万亩,花生种植机械化已基本实现,花生收获机械由于国内尚无定型产品,影响了农民种植花生的积极性,滞缓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二○○三年,按照省农机局的要求,我市对省内有代表性的三种花生收获机械进行科学测定。它们分别是河南省杞县新科农用机械厂生产的与大中型轮式拖拉机配套的4HSHW—1400型花生收获机;河南省正阳县正发机械厂生产的与小型轮式拖拉机配套的4H—80A花生收获机以及河南省温县黄河煤矿机械厂生产的与小四轮拖拉机配套的4H—800—1型花生挖掘机。 为保证测试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市农机局成立了以副局长张清臣同志为组长的项目领导小组,下设技术实施组和后勤组,特邀新郑市农机推广站全力配合。测试前聘请农业部门的三名农艺师对花生品种、成熟程度、植株特征、株丛密度、结果范围、结果深度作了详细的田间调查和数据测定,对土壤含水率进行了查定。9月12日,对参加项目测试的全体人员进行了技术培训,9月13日—14日、17日—18日市县农机部门共组织15名专业技术人员分三组分别在新郑市龙王乡赵郭李村和和庄镇西高周庄村选择沙壤土,中粘土两种不同的土壤类型对三种机型五台收获机进行田间作业测试。测试人员工作一丝不苟,决不疏忽每一个数据,每种机型每种土壤类型作业50亩,累计收获面积300亩,超额完成省局下达的单机作业30亩的试验任务。 认真学习 开拓进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03年10月28日)通过。2004年5月1日生效。国家“交通安全法”的正式出台,是事关全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对农机部门工作职责的认定,每个农机监理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运用。 市农机安全监理所领导班子及时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交通安全法”,人手一册,对有关农机部门责任划分行使职权条款,如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等进行专题讨论,特别是第一百二十一条,既是农机部门行使的管理权,也是农机工作的行为规范,要求每一位监理工作人员,人人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在“依法治国,依法治机”的大氛围中,明确职责职能,居安思危,提高个人知识层次,打开视野,开拓进取,把监理工作推向新台阶。 “道路交通法”认定农机职权范围,确定了农机监理的执法地位,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归农机部门管理,农机战线广大干部职工要转变思想,调整思路,认清形势,突出工作重点,牢固树立为“三农”服务的意识,以维护农机安全运行为目标,严格检审驾驶人员技术素质、操作技能,严格检验农机技术性能和技术状态为手段,严把牌证管理职责关,为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而努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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