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对部分野生动物解除食用"禁令"
来源:本站 时间:2011-08-25 19:21:22
郑州市因非典而遭禁的部分野生动物,从8月21日开始,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14种野生动物可以重新走上餐桌。 根据国家林业局下发的54种陆生野生动物的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 定,可以从事经营利用性驯养繁殖和经营的通知。郑州市林业局根据郑州市驯养繁殖的实际情况,规定从8月21日起,野猪、梅花鹿、马鹿、鸵鸟、环颈雉、绿头鸭、火鸡、石鸡、珠鸡、鹌鹑、虎纹蛙、蝎子以及包括花面狸、白鼻狗、花面棕榈猫在内的果子狸、蓝孔雀等14种野生动物暂定为允许食用的范围内。 据介绍,郑州市对此将加大监管力度,凡是经营野生动物的单位必须具备野生动物驯养户繁殖许可证以及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驯养繁殖技术不成熟没有列入此次开禁之列的野生动物,坚决不予办理经营许可证,对过去已经办理的经营许可证要收回或者变更品种,对于擅自超范围经营的,将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