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已出台
来源:中国政府网  时间:2012-06-14 09:35:21  
  记者日前从黑龙江省农委农机局获悉,今年,国家安排黑龙江省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2亿元。目前,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已出台。
  方案表明,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将根据种植业结构调整总体布局,重点向玉米和水稻主产区、农机作业薄弱环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并探索“先购后补”的补贴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
  今年黑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覆盖黑龙江省所有农业县(市、区)及省森工系统。补贴机具种类包括整地机械、收获机械、动力机械等10大类24个小类68个品目。补贴资金实行最高限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限额补贴标准。通用类农机产品最高补贴额由农业部统一确定,非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由黑龙江省自行确定,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非通用类农机产品定额补贴不得超过黑龙江省近三年的市场平均销售价格的30%。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20万元。
  另外,黑龙江省将按照不同作物、区域和种植结构调整的趋势确定补贴种类及补贴重点。其中旱田区补贴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及配套机械、联合收获机等。玉米主产区总补贴额的70%要用于购置玉米收获机。水稻主产区补贴45马力以上拖拉机及配套机械、水稻插秧机和水稻联合收获机等;山区半山区、丘陵漫岗区补贴45马力以上拖拉机及配套机械和联合收获机等。
  为体现补贴对象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实行以县为单位公开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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