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领域
来源:未知  时间:2012-06-01 08:57:29  
  在山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提交了关于该省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和涉农贷款工作的调研报告,其中提出要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金融服务领域,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三农”和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一直困扰农村经济发展。山东省根据各地实际需要,加快了村镇银行的建设步伐,到2011年全省村镇银行已达47家,县域覆盖率为52%。
  但调研发现,目前农村金融资源外流严重。据有关统计,近些年农村存款自己所能用的只占46%左右,大多数流向了城市;占全国人口70% 以上的农民,仅用了不到全国6%的贷款。
  为此,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提出建议,建议各级政府加快建立金融支农风险基金,通过财政贴息、专项补助等形式,建立健全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切实做到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贷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
  此外,建议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对温州、重庆等地金融改革试点情况进行跟踪研究,为下步的金融改革工作做好充分准备。在农村金 融改革方面,浙江丽水已开始全面试点,建议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大胆开展同步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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