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11条措施 推进农超对接
来源:商务部网站  时间:2012-03-09 09:19:23  
  为解决农产品(11.72,0.00,0.00%)“卖难”和“买难”问题,重庆市近日推出11条具体措施,从加大税费优惠和补贴力度、增加便利措施等方面推进农超对接工作。
  从今年起,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对各种农业生产组织申请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等应缴纳的费用,在认证后由区县政府适当补贴;对各类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建设配送中心所购置机械设备及建设信息化系统,按不超过投资额的50%给予补贴;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农产品第三方物流企业建设100吨以上的冷冻冷藏库,每100吨容量补贴10万元,对批发市场、超市新建1000吨以上的冷冻冷藏库,每1000吨容量补贴50万元;对商贸部门验收认定的社区直销连锁菜店,给予办店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店一次性设施设备补助2万元。
  市内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严禁超市、餐饮企业等向供应鲜活农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企业等收取进场费;收购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企业等的产品,必须24小时内转账;对农超对接后实行统一采购并配送到门店的鲜活农产品等,已在超市企业总部物流中心由质监、工商等部门进行统一抽检并取得检疫检验证明的,配送到连锁超市销售时,各地相关部门不再重复抽检。
  通过这一系列举措,重庆市将力争到2015年农业规模化生产组织产销对接率达60%以上,超市生鲜农产品直采率达30%以上,全市果蔬冷藏运输率提高到45%以上,流通环节腐损率降至15%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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