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李朴民3月7日称,今年,还是要把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作为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任务。国家在充分考虑客观条件以及需要和可能的基础上,提出了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左右的调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