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严管生产过程 严防不合格农产品上市
来源:本站  时间:2011-08-26 19:10:18  

 中国网讯 记者从农业部新闻办获悉,今年1-3月份,农业部在全国141个主要大中城市和农产品主产区组织开展了第一季度例行监测,蔬菜、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监测合格率分别为97.1%、99.8%和97.8%,继续保持较高的水平。针对监测所反映出的问题和隐患,农业部在督促相关地方认真查找原因、跟进开展监督抽查、切实加以整改的基础上,迅速启动实施了6项专项整治行动,从源头上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集中治理,确保上市农产品消费安全。

  一是蔬菜农药残留超标专项治理。在全国蔬菜主产县和农药生产使用大省,以甲胺磷等5种禁用农药和克百威、氧乐果等高毒限用农药为重点,深入开展蔬菜农药残留超标专项治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农药生产经营中的违法问题,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农药的“黑窝点”,严厉打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研发、生产、销售高毒农药的行为。加强生产过程中农药使用监管,针对靶标病虫推荐替代技术和农药,加强科学用药技术指导、培训和示范,把好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采前自检、产地准出和生产档案四个环节,大力推广专业化统防统治。开展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查处非法添加禁用高毒农药成分的行为。

  二是畜产品“瘦肉精”专项治理。以生猪、肉牛和肉羊为重点,深入开展畜产品“瘦肉精”问题专项治理。督促养殖场(小区)完善养殖档案制度,组织开展养殖场(户)“瘦肉精”清缴行动,严厉打击养殖环节非法使用“瘦肉精”和自配料中添加“瘦肉精”的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的监督管理,督促建立相关证明材料查验制度和收购贩运信息记录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销售和运输过程中的活畜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活畜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兜售“瘦肉精”和收购贩运“瘦肉精”检测不合格活畜的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和查处。

  三是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治理。在奶牛主产县,以三聚氰胺、皮革水解蛋白等非法添加物为重点,深入开展生鲜乳违禁物质问题专项治理。开展全国生鲜乳三聚氰胺专项监测、重点地区异地抽检、重要安全指标抽检,加强监测与执法联动,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违禁物质的各类违法行为。加强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监督检查,坚决取缔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点),严厉查处收购站违规收购生鲜乳行为。

  四是兽药专项治理。采取巡查、抽查和飞行检查等方式,全面检查兽药生产企业执行GMP情况,整顿和规范兽药生产环节。大力推进兽药GSP实施进程,督促企业规范经营活动,加强对重点品种的监管,整顿和规范兽药经营环节。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的行为。加强兽药使用监管,积极开展安全用药宣传和培训活动,建立健全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整顿和规范兽药使用环节。积极推进综合执法,强化基层兽药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兽药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机制,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强化兽药监督执法工作。

  五是水产品禁用药物专项治理。在水产品主产区和问题较为突出的地区,以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和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在水产养殖和苗种繁育环节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引导生产者开展健康养殖和标准化生产,深化水产苗种专项整治。

  六是假劣农资专项治理。联合有关部门对假劣农资问题突出地区,以农药、种子、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继续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全面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清查,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加强日常执法巡查,加大假劣种子和禁限用农业投入品清缴力度。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依法组织假劣兽药和禁用药物查处活动。开展农资质量监督抽查,扩大监督抽查范围,提高监督抽查覆盖率。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加快“放心农资店”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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