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根基在农业,农业的“芯片”是农资。农资作为农业生产的基石,一头连着田间地头的来年收成,关乎广大农民福祉;一头连着人民群众的菜篮饭碗,关乎粮食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始终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头等大事。
农药、化肥、种子等是现代农业生产的原料,直接关系到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守住农产品“最初一公里”质量安全线,才能把“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真正落实到位。劣质种子会导致农作物减产甚至绝收,不合格农药会造成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假劣肥料会影响农作物生长和土壤健康。近年来,多地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追根溯源都与农资质量安全问题有关。只有确保农民买到真种子、真化肥、真农药,才有真庄稼、真产出、真丰收。
农资安全无小事,确保农资质量安全需要多方共同努力。
一、有效提升农资打假普法宣传质量
提升农资打假普法宣传质量,加大农资打假普法宣传力度是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维护农民权益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国农业劳动力正逐渐老龄化,农民群众法律基础薄弱,在学习和掌握农资法律法规方面存在困难,普法需求极为迫切。如何将晦涩难懂的法条传递给每一位农民群众,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却是一项极具挑战的任务。照本宣科式讲解显然行不通。农民爱听故事,那就讲发生在他们身边的事儿,“老王图省事,将家中存放的禁用农药替代农药,用于蔬菜防虫,这事国家不允许”;群众喜欢听段子,执法人就得把法条编成有趣的段子,“农民勤种田,农资要从严,选药看标签,三证需齐全。喷药守规范,防护穿周全,间隔天数足,残留不沾边”。将复杂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听得懂、能理解的日常用语,把法律要点“掰开来、揉碎了”,用通俗直白的语言代替法言法语,让法律法规“沾泥土、接地气”。通过这样的方式整体提升普法宣传效果,方能让农民知法懂法,进而学法用法。
二、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
对于广大守法经营、辛勤耕耘的群众,农业执法人始终秉持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的理念,如春风化雨般讲解法规、耐心引导。但是对待违法者,农业执法人员则展现严格执法、违法必究的坚决态度。尤其是那些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不法分子,农业执法人绝不能有一丝一毫的容忍,要充分运用法治手段,严厉打击农资造假,必须以雷霆手段予以惩治。要让违法者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执法者的决心,并且付出沉重代价,将违法者的嚣张气焰彻底打压下去。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合执法,从“地头”到“源头”,发挥城乡群众力量,从社区到乡村,全域全链条行动,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全力维护农业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筑牢坚实法治防线。
三、强化农资诚信经营
诚信经营和严把质量关不仅是法律要求,也是经营者长期发展的基础。农资生产经营者要诚信经营,严把质量关。一是确保产品质量。从正规渠道进货,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确保农资符合国家标准;二是完善售后服务。农业生产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其中气候、农资质量和使用方法都会对最终产量产生影响。因此,农资生产经营者有责任提供周到的售后服务,包括使用指导、定期回访、保护农民信息安全以及制定合理的退换货方案等;三是明码标价,透明交易。价格要公开透明,杜绝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提供详细票据,确保交易可追溯。
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农民作为农资的直接使用者,在购买农资时必须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一是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农资。选择有营业执照、信誉良好的农资店或厂家直销点,避免从无证商贩处购买;二是检查产品包装和标签,确保包装完整,密封良好,仔细查看标签信息,避免购买“三无”产品;三是核实产品登记证号,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应有国家或省级农业部门颁发的登记证号,可通过相关网站查询真伪;四是索要发票和收据。购买时务必索要发票或收据,并妥善保存,作为维权凭证;五是警惕虚假宣传,对夸大效果或价格异常低廉的产品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六是保留样品。购买后保存少量样品和外包装,若出现问题可作为维权依据。
广袤的土地上,农村星罗棋布,农业无处不在。农民用上放心种、洒上放心药、施上放心肥,在春天播下仓廪殷实的希望,才能让广袤的田野更加美好富足。让我们齐心协力,共同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为农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