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执法三大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服务三农”理念,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实施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法治获得感、满意度,营造更有温度的营商环境,促进我市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执法三大队在涉农案件办理过程中,创新执法方式,推行柔性执法,对于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当事人,通过采取批评教育、指导约谈、柔性执法等方式,充分告知其违法事实、应当履行的义务、认定违法的依据和理由,并指导其改正,促进其依法合规开展活动。自2024年1月8日,执法三大队作出郑州市农业农村局首例涉企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后,截至11月29日,已陆续作出5份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收到群众赠送的锦旗1面、感谢信1封。
实施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既反映了执法三大队执法人员勇于担当、敢于斗争的精神,又充分体现执法的宽严相济和惩教结合的原则,凸显了法律“权威力度”和执法“人性温度”的高度融合,使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下一步,执法三大队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等要求,全面树立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坚持刚性执法和柔性服务相结合,提升执法质效,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保障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