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检查的通知》和《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庄验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4月下旬至5月上旬,市农委与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对新密、新郑、巩义、登封及中牟等相关县(市)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范围主要以生猪和奶牛大型规模养殖为重点,对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中备案的生猪、奶牛、肉牛、肉羊、肉鸡、蛋鸡大型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配套、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和环境管理、建立台账及依法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等情况。通过此次督导检查,各县(市)农业部门落实各级关于资源化利用政策严肃认真,定期检查督查到位,各项审批严格,定期组织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养殖企业法人环保意识树立牢固,各项制度规定健全,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生产,各项工作台账记录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