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检测和兽药残留专项整治工作
来源:本站  时间:2019-12-24 09:45:40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为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和节日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登封市对饲料、兽药生产和经营企业(单位)、养殖场(户)、贩运人等进行全面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制售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等违法行为。

一是整治制售、添加、使用违禁药物行为。严厉查处添加、使用"瘦肉精"的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养殖场(户)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不遵守休药期等违法行为。

二是整治贩运、加工、销售有"瘦肉精"残留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构建生产与贩运风险共担机制。

三是规范养殖环节投入品管理。查处无生产许可证、无批准文号、不按照GMP规范生产行为;督促养殖场(户)建立饲料、兽药购货台账和用药记录,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四是全面排查,全覆盖抽检。按照100%的比例对饲料、兽药生产企业,50%的比例对饲料、兽药经营企业,100%的比例对养殖场(户)和贩运经纪人按照不低于3%比例抽样检测,关口前移,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五是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生产、经营、使用假劣兽药及"瘦肉精"等违禁药品行为,发现一起,惩处一起。对检出"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动物和动物产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是建立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督促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和贩运户、加工单位及养殖场(户)向政府作出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建立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使之置身于政府和社会的双重监督之下,促进行业自律。

截止目前专项整治行动已开展两周,共排查饲料、兽药生产企业8家、经营单位36家,抽检养殖场(户)462个,累计出动546人次,悬挂宣传条幅130幅,发放宣传彩页1400份;发放《畜禽养殖场(户)主体责任书》、《禁止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告知书》、《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告知书》、《生猪养殖场(户)防控非洲猪瘟告知书》共计1848份,签订《不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承诺书》、《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承诺书》《生猪养殖场(户)防控非洲猪瘟承诺书》《养殖场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共计1848份,检测“瘦肉精”1684头份,未发现瘦肉精阳性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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