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4日,根据群众举报,登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法查处一起跨省违法调运仔猪案件,对来自石家庄市鹿泉区某养殖场的84头仔猪予以扑杀,承运人行政处罚,购买人进一步调查处理。经查,登封市东华镇养猪户王现中,通过微信群联系,以每头1000元(含交易费、运费)的价格,从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一个养殖场引进仔猪84头,重量在50斤左右,货值81700元,运费1300元。这批仔猪的运输车辆未按照规定备案、未佩戴免疫标识、无动物检疫证明,且运输过程中出现不明原因死亡,存在重大的疫情传播风险,给动物疫病防控和仔猪的溯源工作造成极大困难。该非法调运行为已违反了《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及农业农村部多项禁止性规定,在东华镇政府相关人员的协助下,对84头仔猪紧急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对所经路线进行严格消毒。
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以来,登封市不断加强生猪饲养、调运环节的监管。针对非法调运生猪、恶意逃避检疫监管、贩卖染疫或疑似染疫生猪的经纪贩运人和不履行主体责任、不遵守有关控制、扑灭动物疫病、不如实提供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资料养殖场户,坚持重拳出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先后查处5起仔猪违规补栏、生猪违规调运等违法案件,罚款3万多元、无害化处理生猪100多头,有效打击了个别猪场、贩运户违规调运、违规补栏行为,对维护我市非洲猪瘟防控安全和做好生猪恢复生产、保障市场供应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