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证据登记保存物品处理决定及接受调查处理通知的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19-03-19 17:28:18  

关于证据登记保存物品处理决定及接受调查处理通知的公告

 

李林(13753190716):

  2019年3月13日,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农业执法人员,在郑州市经开区航海东路与二十二大街东北角郑州豪翔物流园检查时,发现在郑州市豪翔物流园内4号楼2楼东3号仓库内,存有大量的农药成品和生产农药的原材料。你违反《农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涉嫌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经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批准后,对涉案物品依法进行了异地证据登记保存。2019年3月18日,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相关规定,对登记保存的农药成品作出了送检验机构进行质量检验的决定。根据检测结果,将依法作出进一步处理。

请你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郑州市农业执法大队接受调查。

特此公告。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50号

电话:0371-55626255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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