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农业执法大队罚没物资仓库租赁采购项目,已由郑州市农委批准,并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投标人积极参与。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名称:郑州市农业执法大队罚没物资仓库租赁采购项目
1.2 项目要求:仓库要求位于农资批发市场周边或农资经营聚集区半径20公里内。仓库与高等级公路之间必须有较好的公路连接,保证货车随时进入库区。
1.3 租赁仓库要求:仓库总面积在 1500 平米至2000 平米之间,其中农药仓库800平米以上,种子仓库1000平米以上(其中:常温仓库600平米以上,恒 温仓库400平米以上)
2、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潜在的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资格要求:
(1) 通过合法程序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履约信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履约信誉。
(3) 出租的仓库必须符合郑州市农业执法大队使用要求.
(4) 投标方需对郑州市农业执法大队现有罚没物品仓库的物品作出妥善安置或转移的方案。
(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近三年来没有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3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2017 年 5月 9 日 至 2017 年5 月 14日 每日9:00—17:00 到郑州市农委法规处621室或市农业执法大队305室递交报名材料文件。
4 、报名材料的递交
逾期送达的报名材料将被拒绝。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各投标人应该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郑州市农委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行为,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仓储要求:
5.1库区通风良好,房顶、地下排水系统完好,有防爆、防盗、防鼠设施,充分保证水、电供应,具有220V的电压电路,库区道路宽度不低于4米,便于15米以上长挂车、消防车的进出。
5.2需安装防爆灯、有消防栓、水电设施齐全。
5.3仓库外围须有相关安全防护硬件设施,交通和车辆出入便利,同时配备 24 小时的安全巡逻保安门卫。
5.4 经营范围应包含有仓储管理等相关范围。
6 、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郑大奎 张鹏翔
联系电话: 0371-67170739 0371-55626266
市农委地址:郑州市淮河西路56号
市农业执法大队地址:郑州市花园路150号
郑州市农业执法大队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