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龙飞 来源:农资导报
为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监管,强化源头治理,严厉打击种子无证生产、品种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种子市场监管和品种保护工作的通知》(农办种〔2017〕3号),农业部9月上旬组织开展杂交玉米、杂交稻种子生产基地专项检查行动。
本次行动采取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本辖区制种大县进行自查和农业部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查制种基地生产。以县为单位摸清本辖区制种基地分布情况,包括委托生产合同、生产品种、面积及地点,抽样检测基地生产品种的真实性、转基因成分等特性。跟踪收获种子的数量和去向等。
查委托生产企业。检查委托生产企业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所生产的品种、地点等信息与生产许可证是否一致,是否具有品种权许可,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受委托生产者是否备案等。
查基地监管及政策落实。对于国家级制种基地,重点检查基地监管制度的建立、基地生产档案的建立及基地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对于享受大县奖励政策的制种基地县,重点检查奖励政策的落实,资金的使用、管理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抽样单位指派符合条件的抽样人员,从制种田随机抽取生产品种的杂交穗,保证样品具有代表性,留存并妥善保管备份样品。抽样时,当地种子管理机构应组织委托生产企业到现场,抽样人员向企业出示种子生产基地专项检查通知书,与企业代表按规定共同填写抽样单。同时,当地种子管理机构应及时补充抽样证明所列的委托制种方、品种名称等信息。
品种真实性检测对照采用农业组织收集的审定品种标准样品,检测方法采用SSR分子标记法,检测标准采用《玉米品种鉴定技术规程SSR标记法》(NY/T 1432—2014)、《水稻品种鉴定技术规程SSR标记法》(NY/T 1433—2014)。水稻、玉米种子转基因成分检测执行农业部发布的相关标准。
检查中要突出重点,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举报无证生产、套牌侵权等违法线索,对违法线索和近年监督检查不合格的基地进行重点检查和抽样。国家级杂交玉米、杂交稻制种基地检查和抽样覆盖制种面积的30%以上。有关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检查发现的无证生产、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要逐一立案,追根溯源,依法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