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百富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刘一平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档案案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15-07-16 14:57:30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20150315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  

  

法定代表 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郑农(种子)罚〔20153

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档案案

河南百富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05720236-7

刘一平

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档案

处罚种类:

1、罚款人民币3000元。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二条。

在规定期限内,当事人已将罚没款交由郑州银行代收。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2015210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