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
《反有组织犯罪法》共9章77条,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等。
立法目的
■ 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
■ 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
■ 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
■ 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有组织犯罪的定义
有组织犯罪:是指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恶势力组织: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组织。
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手段开展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
加强宣传教育
监察、政法、教育、文化、宣传等部门应当通过普法宣传、以案释法等方式,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宣传教育。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民政部门应当会同监察机关、公安机关联合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防止涉黑涉恶人员进入村居两委。
加强行业治理
市场监管、金融监管、自然资源、交通运输、信息网络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业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长效机制,应当对监察机关和公检法机关发放的“三书一函”及时处理并书面反馈。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防范有组织犯罪侵害校园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发现涉校园和学生的有组织犯罪活动,应当及时制止并报告。
加强重点人员管控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罪犯,刑罚执行完毕后,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要求其在5年之内报告个人财产及日常活动。
曾被判处刑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或者恶势力组织的首要分子开办企业或者在企业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审查,对其经营活动加强监督管理。
有组织犯罪案件办理
将刑法、刑诉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司法文件中关于惩治黑恶犯罪的部分规定进行了整合完善,对线索核查、侦查办案作了具体规定。
网络有组织犯罪的认定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其组织发展的规模、程度,实施违法犯罪的种类,对网络空间和现实社会的危害程度等综合判断,依法认定为有组织犯罪。
“软暴力”的认定
有组织地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软暴力”手段,可以认定为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手段。
线索核查入法
将线索核查入法,使线索核查成为法律概念,构建了关于有组织犯罪线索调查取证的一项完整的法律制度。
在核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线索时,遇到法定紧急风险,可以采取紧急止付、临时冻结、临时扣押的措施。
技术侦查适用案件范围拓宽
侦办恶势力组织案件,根据办案需要,可以依法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实施控制下交付或者隐匿身份侦查。
全面调查财产状况
根据办理有组织犯罪案件的需要,可以全面调查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不以是否为涉案财产为限制。
国家工作人员涉
有组织犯罪的处理
国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的,应当全面调查,依法作出处理:
☛组织、领导、参加有组织犯罪活动的;
☛ 为有组织犯罪组织及其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的;
☛ 包庇有组织犯罪组织、纵容有组织犯罪活动的;
☛ 在查办有组织犯罪案件工作中失职渎职的;
☛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
☛ 其他涉有组织犯罪的违法犯罪行为。
依法查办、支持协助查办有组织犯罪案件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 接到报案、控告、举报不受理,发现犯罪信息、线索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或者未经批准、授权擅自处置、不移送犯罪线索、涉案材料;
☛ 向违法犯罪人员通风报信,阻碍案件查处;
☛ 违背事实和法律处理案件;
☛ 违反规定查封、扣押、冻结、处置涉案财物;
☛ 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保障措施
■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事权划分,将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 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建立健全反有组织犯罪专业力量,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训练。
■ 对举报人、控告人、证人和配合诉讼工作的有组织犯罪人员应当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 对办理有组织犯罪案件的执法、司法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可以采取人身保护、禁止特定的人接触等保护措施。
反有组织犯罪有关法律责任
针对发展、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实施有组织犯罪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依法从重追究刑责。
针对实施有组织犯罪的罪犯,明确了从业禁止规定和违反报告义务的处罚规定。
针对涉黑涉恶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列出了具体情形和处罚措施。
针对金融机构、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以及国家机
(编辑: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