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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农业生态保护服务中心关于荥阳示范基地果树移除报废回收处置的公告
来源:郑州市农业生态保护服务中心  时间:2026-01-22 14:16 

根据《郑州市财政局关于优化调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回收处置工作的通知》(郑财资〔2024〕174号)等相关规定,我单位拟对荥阳示范基地果树移除报废通过询价方式公开处理。为确保国有资产报废处置公开、公平、公正,现邀请具有树木移除回收能力的企业和自然人参加询价。

一、处置内容

移除报废果树,其中:核桃树约700棵、石榴树约460棵、桃树约190棵。

二、资格要求

参加询价的单位为具有树木移除回收能力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三、时间地点

(一)公告时间

2026年1月22日起至2026年1月26日止。

(二)踏勘时间和地点

参加询价单位经办人携带所要求的资料,于2026年1月27日上午9:00至上午11:30到荥阳市崔庙镇郑庄村示范基地,统一安排现场查看实物,逾期不再受理。

四、资料要求

(一)参加询价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处置工作

(一)根据1月27日现场报价,由我单位组织的询价小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及时公示。

(二)中选单位根据我单位提供的缴款通知书,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若中选单位未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或申请退出,报价次高者递补成为中选单位,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询价。   

(三)中选单位与我单位签订资产处置合同。

(四)中选单位应在合同期限内全部清理完毕,报废资产搬运费、清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中选单位承担。

(五)中选单位在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文明操作,对作业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询价处置物资。

六、特别说明

果树移除后地块由中选单位负责平整到位,地上附属物清理干净,相关费用由中选单位承担。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保国

联系电话:18137159839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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