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本机关就郑州田丰果业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一案,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就听证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郑州田丰果业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的行政处罚。
二、申请人:郑州田丰果业有限公司。
三、听证会时间:2026年1月22日14时30分。
四、听证会地点:郑州市农业农村局五楼会议室(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西路63号)。
五、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6年1月20日前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当在听证会前向本机关提交授权委托书等有关证明。
(三)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不按时参加听证会,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四)参加听证人员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提供复印件。
(五)旁听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六)听证过程中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联系电话:0371-67178972。
特此公告。
郑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19日
(编辑:冀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