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求,现需选聘物业管理服务单位为我支队提供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拟采取询价采购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郑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郑州市惠济区新城路106号(建筑面积共4104.17㎡,地上4层;绿地面积:749.91㎡,院内面积:2126.8㎡)。
3.项目内容:环境卫生管理服务(包括保洁、垃圾清运);安防护卫、秩序管理服务;监控、消防系统运行管理;房屋日常养护维修服务;水电设备运行维护服务;绿化养护及院内管理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服务;食堂服务等。
4.项目预算(最高限价):2.6万元/月。
5.项目实施时间:2025年7月1日—2026年3月31日。
二、项目承担机构的资质要求
(一)项目承担机构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4.恶意低价投标的投标单位将被取消中标候选资格。
(二)项目承担机构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相关资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其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和附法人、授权人身份证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字)。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查询页截图打印并盖公章。
5.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字)。
三、报名时间、地点
请具备以上资格条件,且愿意承担本项目的机构,于2025年6月20日18:00前携带报名表及所需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到郑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4房间报名,并将上述相关资料以PDF文件方式发送至邮箱,逾期不接受报名资料。
联系人:韩老师
电话:0371-60857666
邮箱:nyzfzd0371@163.com
联系地址:郑州市惠济区新城路1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