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财政局关于优化调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回收处置工作的通知》(郑财资〔2024〕174号)等相关规定,我单位拟对报废固定资产通过询价方式公开处理。为确保国有资产报废处置公开、公平、公正,现邀请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相关资质的企业参加询价。
一、处置内容
已到报废年限且无法满足现有工作需要的固定资产一批(详见附件)。
二、资格要求
(一)参加询价的回收公司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废品回收企业。
(二)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三、时间地点
(一)公告时间
2025年5月26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止。
(二)踏勘时间和地点
参加询价单位经办人携带所要求的资料,于2025年6月3日上午10时到花园路150号,统一安排现场查看实物,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6月5日中午12时,逾期无效。
(四)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花园路150号510房间。
四、资料要求
(一)参加询价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非法定代表人直接经办,需提供参加询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五、处置工作
(一)6 月6日上午10时起,对各企业报价进行评审,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选企业,评审结果在网站公示。
(二)中选企业根据我单位提供的缴款通知书,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若中选企业未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或申请退出,报价次高者递补成为中选企业,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询价。
(三)中选企业应在完成缴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部搬运清理完毕,报废资产搬运费、清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中选企业承担。
(四)中选企业在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文明操作,对作业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询价处置物资。
六、联系方式
(一)联 系 人:董老师
(二)联系电话:0371-65361189
(三)联系地址:郑州市花园路150号510房间
(编辑: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