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促进我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有力开展,形成秸秆工作“疏堵结合”的良好局面,根据《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2023年度农作物秸秆收储和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农〔2024〕3号)要求,经河南富诚会计师事务所(委托第三方)核查审验,最终认定8家企业(合作社)符合补贴要求。
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7天。公示期间内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郑州市农委资源利用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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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