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法规信访处  时间:2023-01-09 15:13:21  

2022年,郑州市农委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法治郑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郑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郑州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围绕委党组中心工作,认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抓好“一规划两方案”的宣传落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委主要领导在各种会议上反复强调法治工作的重要性,基本做到了逢会必讲。6月份,邀请郑州大学法学院申惠文教授为全体机关干部作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民法典〉的核心要义》的报告,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广泛利用电视媒体、网络等开展“一规划两方案”宣传,印发了《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对法治建设37项工作做出安排部署,明确责任主体与完成时限,确保“三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行稳致远。

加强党组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强化委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认真研究、推动委法治建设工作,依法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委主要领导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分管领导负责对工作进行直接领导和督促。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确保法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2022年委党组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2次,召开集体研究讨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会议10余次,研究讨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17件。

依法推进新冠肺炎疫情精准防控。在做好单位自身疫情防控工作同时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志愿者服务,特别是10月份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疫情,市农委党组把疫情防控作为政治任务、当务之急、头等大事,迅速动员党员干部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按照市委《关于组织党员干部迅速开展“双报到”,下沉到社区开展新冠疫情防控》的指令要求,委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积极动员居住在中原区的230名党员干部和二七区的170名党员干部迅速到社区报到,下沉社区开展防疫工作。承担了中原区汝河路街道9个社区和二七区建中街道4个社区、人和街道6个社区,共计19个社区的下沉防疫任务。全委系统667名在职党员按照“双报到”要求积极主动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到,听从安排,服从调配,积极配合作好门岗值守、核酸检测、物资运送等具体工作。

积极协助推进立法工作。统筹推进立改废相衔接的立法工作机制,根据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按照“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对《郑州市农村财务管理条例》和《郑州市农业投资保障条例》的实施情况逐项进行审查评估。对《郑州市不动产登记条例(草案)》等10余项法规、方案草案进行了研究和意见反馈。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落实《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郑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规定,2022年共向市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2件。同时,扎实开展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先后开展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知识产权保护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并及时公开清理结果。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行政服务事项,梳理上报我委政务服务“3个工作日内办结”事项15项,“即来即办”事项9项,进一步优化事项办理流程,压缩办结时限,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即来即办、快办快好,减少群众办事跑动次数和办理时间。按照市委编办、市委改革办放权赋能改革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大放权力度,2022年,对《郑州市拟下放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清单》、《郑州市第二批赋予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清单》进行研究及意见反馈,对“跨区作业中介服务组织备案”、“植物检疫备案”、“无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种苗繁育基地、母树林基地审核”、“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四项内容下放到各县(市)。

强化依法行政建设。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及时梳理调整完善并公布权责清单311项,并细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重点事项的办理条件、流程等。完善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公示,通过门户网站及相关平台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清单》、《行政执法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执法事项,接受群众监督;强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对我委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进行法制审核,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进行执法队伍培训,开展了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练兵等活动活动,提升执法人员自身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做好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我委从律师事务所选聘一名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负责参与重要行政决策的论证,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审核以市农委名义签署的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事务文件;参与研究、论证依法行政工作意见及实施方案;为涉及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提供咨询,办理各类诉讼案件等。2022年委法律顾问协助审核合同20份,出具审核意见60余条。我委积极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目前我委共有公职律师3名,在行政决策、法治审核、普法宣传等日常法治建设工作中发挥了作用。

深化监管体系建设。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梳理、公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3项,印发了《郑州市农业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方案》及《郑州市农委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计划》,及时更新调整抽查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确保年度抽查工作顺利完成。加强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创新事前环节信用监管,全面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完善告知承诺事项和涉企许可事项清单,推广审批替代型、主动承诺型、行业自律型、信用修复型承诺;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承诺档案,将履约践诺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对不履约或者违背承诺、虚假承诺的主体依法实施限制。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工作,2022年我委录入“信用郑州”信用信息平台行政处罚信息70条,行政许可信息101条。

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通过分析研判近年来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梳理出违法高风险点3个,违法中风险点1个,违法低风险点2个,同时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18条,着力从源头化解违法风险。推进柔性执法,实行事前告知、事中指导、事后回访制度,在执法过程中给违规企业警示、指导,重视企业自身的整改,避免以罚代管。贯彻实施《河南省农业行政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河南省农业行政从轻处罚清单》、《河南省农业行政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河南省农业行政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37种情形,不予处罚;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法律法规的232种情形,从轻处罚;对违反《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36种情形,减轻处罚;对违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4种情形,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推进普法宣传工作。推动“法律进机关”,制定了《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2022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对委机关全体干部及委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学法任务作出明确规定。组织全委机关干部进行了《信访条例》知识考试,对持有“河南省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及承担相关监管职能的处室开展综合执法专题培训教育,组织了《行政处罚法》知识测试、 执法证年审考试。制定了《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对土地管理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生物安全法等一批新修订的涉农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宣传。开展了“中国农民丰收节”普法宣传、“宪法进农村”等普法专题活动。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2022年全市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超过3000户,开展培训60余次。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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