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省级资金 (豫财农综﹝2022﹞29号)
中牟县890万元、巩义市1169万元、
荥阳市1118万元、新密市1481万元、
新郑市1035万元、登封市2208万元、
航空港区122万元。
以上省级资金共计8023万元。
二、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区县(市) | 资金合计 | 中央资金 |
合计 | 8023 | 8023 |
中牟县 | 822 | 822 |
巩义市 | 1169 | 1169 |
荥阳市 | 1118 | 1118 |
新密市 | 1481 | 1481 |
新郑市 | 1035 | 1035 |
登封市 | 2208 | 2208 |
航空港区 | 122 | 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