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资金 (豫财农综﹝2021﹞32号)(郑财预﹝2021﹞721号)
巩义市1072万元、中牟县822万元、荥阳市1025万元、新密市1358万元、新郑市949万元、登封市2025万元、航空港区112万元。
以上中央资金共计7363万元。
二、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分配情况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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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督电话
郑州市财政局67180636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乡村振兴局) 67170720
(编辑: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