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农办〔2009〕103号
各县(市)农业局、区农经委:
经郑州市农业局党委研究,决定近日内举办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人员
参加本次培训班的人员包括,各县(市)农业局、区农经委主管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领导,县(市)、区农经站长或合作社指导办公室主任,乡(镇)农经站长,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及财会人员。被省农业厅命名的第一批省级示范社的理事长必须参加。各县(市)、区参加培训班的分配人数详见附表1。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班的主要培训内容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相关法律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会计制度等。
三、具体要求
各县(市)农业局、区农经委要按照市农业局里的统一安排,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培训。11月9日9点前将各县(市)、区参加培训人员详细名单报送到郑州市农业局农经处(见附表2),未经允许,参加培训人员不得随意变更或增减。参加培训人员由县(市)农业局、区农经委统一带队。每个县(市)、区除参加培训人员外,可带司机1人。
培训班时间:2009年11月11日下午报到,11月14日结束。
培训班地点:新密市青屏宾馆。
联系电话:67170730
联 系 人:陈颍燕
附表1.2009年郑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附表2.×××参加2009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班人员名单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九日
主题词:教育 农民 合作社 培训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