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农村沼气建设列入市政府201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请示
来源:本站  时间:2011-08-30 16:12:22  

郑农〔2009139

市政府: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沼气建设,出台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沼气建设的意见》(郑政文[2005]74号),连续五年把农村沼气建设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促进了我市农村沼气快速发展。目前全市农村户用沼气池保有量已达到20多万座。广大农民在发展沼气的同时结合新农村建设进行“四改”(改厕、改圈、改厨、改院),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沼气建设已成为改善农村民生、促进农村节能减排、建设生态家园的有效载体,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和赞扬。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农村沼气持续稳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拟申请市政府将农村沼气建设列入我市201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项目建设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
 
  农村沼气建设项目
 
  2、建设内容:
 
  2010年全市新建农村户用沼气30000户,大中型沼气工程60处,县级沼气技术服务中心6个,乡村沼气服务网点150个,培训鉴定沼气生产工300名。
 
  3、所需资金及资金来源:
 
  (1)户用沼气按每户补助500元的标准,共需补助资金1500万元;
 
  (2)大中型沼气工程60处,每处工程财政补助资金20万元,共需补助资金1200万元;
 
  (3)沼气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新建县级沼气服务中心6个,每个补助20万元,共需补助资金120万元;新建乡村服务网点150个,每个补助3万元,共需补助资金450万元;300名沼气生产工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需财政补助资金30万元;沼气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合计需财政补助资金600万元。
 
  该项目共需财政补助资金3300万元。
 
  4、项目实施时间:
 
  2010年1月1日—2010年11月30日
 
  5、责任单位
  各县(市)区政府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主题词:农业  沼气  办实事项目△  请示

郑州市农业局办公室              2009年11月30日印发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