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B(2009)30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本站  时间:2011-08-30 16:12:09  
郑农〔200980   
申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新农村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纯农村与近郊村扶持政策应区别对待的问题
从2009年开始,我市的新农村建设,纯农村与近郊村建设模式、建设重点已有所不同。按照我市新农村建设新的三年计划,新农村建设应站在构建城乡一体化新格局的战略高度,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分类指导。在总结我市三年来示范村分类推进经验的基础上,今年我市在突出抓好新农村建设“整村推进,综合达标”的同时,按照综合整治村、中心村和新型农村社区三种建设模式实施分类指导。
1.综合整治村重点开展以村内道路硬化、庭院四改、垃圾污水处理、绿化、亮化等工程为建设内容的村庄综合整治。
2.中心村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新农村建设的方向和扶持的重点。各县(市)、区要引导扶持人口或产业聚集的地区开展迁村并点工作,发展中心村,重点做好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配套建设,达到布局合理,功能齐全,人居环境明显提高。同时,通过资金引导和宅基地划拨等手段,引导限制发展的村庄向中心村集中。
3.新型农民社区是在城市近郊、乡镇政府所在地和产业聚集区选择区位优势明显、基础条件较好、有一定产业规模和发展潜力的村庄,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标准建设的新型农民社区,突出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区功能,增强对人口和产业聚集的承载力,推动农民向城镇集中。
中心村和新型农民社区是今后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也是工作重点,要求必须搞好区域规划。在区域规划的基础上,搞好中心村和新型农民社区的规划。中心村和新型农民社区的建设可以分年度、有步骤实施,同时奖补政策也与综合整治村(纯农村)有所不同。
关于产业的扶持问题,2009年也有很大突破。首先市财政拿出30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扶持设施农业的发展;其次,加大农村沼气的扶持力度,鼓励新兴能源产业的发展。
二、关于改革新农村管理体制的问题
新农村建设管理体制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模式,多数由农业综合部门牵头。我市各县(市)、区也不统一,巩义市由发改委牵头、新密市设在政府、二七区由组织部牵头、惠济区成立了城乡一体化办公室兼管新农村建设等。通过三年来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的实施,我市新农村建设管理体制总体运行良好,但仍有不足,有待加强。
1.完善机构。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长期的任务,各县市区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在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予以倾斜。一是成立机构,二是配备固定在编人员。目前,巩义市已先行一步,机构和编制已批;中牟县也已开始运作中。每年我市对各县(市)、区新农村建设的机构、人员、经费等都进行考核,但进度不大。也希望惠济区在新农村建设机构建立方面再进一步。
2.改变观念。各级新农村建设指挥部都是各级行使新农村建设决策权、指挥权的最高机构,各级新农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是日常工作部门,执行指挥部的决策和权力,各级政府部门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执行的是新农村建设指挥部的决策,不应看作是具体哪个单位或具体哪个人在工作。
 三、关于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的问题
    目前,受全球爆发金融和经济危机影响,经济形势不容乐观。郑州市的财政收入增加幅度也有所下降。但2009年市财政预算支出较2008年高出75亿元。在这种情况下,郑州市委、市政府,对新农村建设高度重视,依然加大了2009年新农村建设投入资金,由2008年的1亿元增加到1.5亿元,同时加大了各部门资源的整合力度,要求各县(市)、区要对涉农项目进行有机整合,发挥项目的聚集效应,要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涉农部门项目协调和资金整合力度,在不改变资金用途和管理渠道的前提下,按照“投资不变、渠道不乱、用途不改、形成合力”的原则,与新农村建设项目捆绑使用,做到规划衔接、资金整合、项目对接,集中用于综合整治村、中心村和新型农村社区所涉及的项目建设。规划、建设部门要做好中心村规划编制工作、农村房屋设计;交通、水利、电力、电信等部门要做好通村道路、安全饮用水、农村电网改造、广播电视、电话、宽带等基础设施建设;卫生、文化、体育、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文明办、农业等部门要做好达标卫生室、文化大院、体育活动场所、农民培训场所、农村敬老院、卫生式厕所改造、农村沼气等项目建设的工作。
四、关于对惠济区城乡一体化试点应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问题
该问题因涉及多部门、多行业,需要政府协调解决,同时更需要惠济区积极探索有关政策,为城乡一体化发展积累经验。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农业局     邮    编:450006
联 系 人:王俊杰           联系电话:67170520
抄    报:市人大选工委、市政府督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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