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A(2009)02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本站  时间:2011-08-30 16:12:09  
郑农〔200979 
 
王绍峥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以‘空心村’改造为切入点,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王代表所言,“空心村”改造确实是当前新农村建设中的难点。如何突破这个难点,要求我们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并积极研究、探讨和尝试消除空心村的途径和办法。
      在您提出的五项解决方案中,现就第5项建议答复如下:
      制定科学合理的村庄建设规划,一直以来是我市新农村建设中重点示范村(2008年以前提法)和达标示范村选村的首要条件。我市自2006年开展新农村建设以来,每年的新农村建设方案中都要求各示范村必须有正规规划部门制订的、通过规划管理部门审批并经过所在村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村庄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村庄建设规划必须着眼于新农村建设的长远目标,同时具有可实施性。
      2009年,我市的新农村建设工作在前三年重点示范村建设的基础上,工作思路有了较大的改变。基本的思路就是在搞好村庄布局的基础上,撤村并点,加强中心村建设:在继续推行旧村综合整治的同时,积极推进中心村聚集型和新型农民社区建设。
       一是继续开展旧村综合整治,主要针对规划保留村(原则上要求500户以上)、民族村、历史文化保留村、生特旅游保留村;二是对于城镇周边的村,要求规划逐步向城镇靠拢,建新型农民社区,并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标准进行建设;三是加强中心村建设力度,树立“村庄整理”的理念,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置换流转机制,加快拆村并点步伐。对主导产业突出,经济发展较快,基础条件较好,具有一定规模和发展潜力的村,逐步向中心村发展,地处偏远、基础条件较差、规划撤销的村逐步向其靠拢。中心村建设要参照《河南省村庄规划导则》要求,搞好村庄布局,合理配置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总之,2009年我市新农村建设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加快形成城乡经济一体化的新格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农业局        邮   编:450006
联 系 人:王俊杰              联系电话:67170520
抄    报:市人大选工委   市政府督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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