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B(2009)18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本站  时间:2011-08-30 16:12:09  

郑农〔200984

王志昂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主要政策、取得的显著成效及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近年来,郑州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中央1号文件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全局,坚持把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推进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作为建设现代农业的全局性、方向性工作来抓,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不断提升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自2003年以来,市财政每年拿出500万元专项资金对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贷款项目进行贴息;2008年,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对农业产业化的扶持力度,将农业产业化贷款贴息专项资金提高到1800万元;同时,从2008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奖励资金对带动农户增收能力强的示范性龙头企业给予重奖;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启动龙头企业管理人才培训工程。
 
  在一系列惠农惠企政策的推动下,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发展迅速,涌现出了一批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国家级和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生产经营规模逐年增大,龙头带动作用不断提升,经济效益不断提高。截止到2008年底,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总数达到260家,其中省级40家,国家级11家;全市加工型龙头企业实现年销售收入253.5亿元,比2007年增长60.4%;全市龙头企业直接带动本地农户数达92.6万户,越来越多的农民从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受益。
 
  近年来,我市农业产业化工作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正如王代表在《建议》中所述,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发展中仍存在总体规模不大、与农户利益联结不够紧密、精深加工水平不高、科技创新能力较低等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的步伐。
 
  二、为促进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我们将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搞好服务
 
  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加快传统农业的改造,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站在战略的高度,用现代工业的理念和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思想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通过宣传教育、参观培训等多种方式,逐步提高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各级领导干部、农业科技人员及广大农民群众对农业产业化经营重要性的认识,为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奠定思想和组织基础。市委、市政府几年前就成立了由市主要领导挂帅,财政、工商、税务、农业、林业、科技、畜牧等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的郑州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局,负责全面统筹协调全市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多年来,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领导小组为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深化认识、加强领导的同时,我们还需在政策、资金、服务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优化发展环境,为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1.政策引导。近几年,我市相继下发了《关于扶持郑州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关于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意见》、《郑州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关于强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等重要文件,以加强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性引导。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树立“专家策划,业主经营,政府引导,部门服务”的工作理念,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引导我市农业产业化健康、科学发展。一是放手发展民营经济,引导民营经济积极参与到农业产业化经营中来,使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二是引导农业龙头企业树立“立足农业、富裕农民、繁荣农村、服务社会”的经营理念,积极带动农民致富;三是引导农业龙头企业更新观念,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四是引导企业建立自身的科技研发机构,加快自主创新,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
 
  2.资金扶持。自2003年以来,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对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贷款进行贴息,并拿出500万元资金对现代农业示范园区进行奖励;同时,我市每年积极组织龙头企业申报省农业结构调整项目,2003至2008年,市农业结构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共争取省农业结构调整资金2345万元。2008年,为进一步适应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势头,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强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根据文件精神,从2008年起,市财政对龙头企业贷款贴息额度由原来的500万元追加到1800万元;同时,每年安排500万元资金,对与农户建立起良性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能力强的示范性龙头企业给予奖励;每年设立100万元专项资金,对农产品品牌给予奖励;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启动企业管理人才培训工程。我们将坚持按照“扶新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合理分配使用专项资金,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尽快催生出一批跨地区、跨行业和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群。
 
  3.搞好服务。我们将牢固树立扶持农业产业化就是为“三农”服务的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充分发挥部门职能,积极帮助农业龙头企业解决好发展中面临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加强市场经济环境综合治理,杜绝对企业的乱收费、乱摊派行为,不断优化促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的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全市各有关部门千方百计在技术、资金、人才、物资、信息等各方面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优质服务,并组织专业技术骨干力量,深入到生产企业和田间地头,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技术难题;充分利用郑州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协会《信息月刊》、商都农网等宣传载体主动送政策、送信息、送服务到企业,把各种优惠政策和动态信息及时地传达给企业;聘请国内外著名企业管理专家,举办培训班,定期对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主要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二)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
 
  引导龙头企业进一步完善“订单农业”、实施保护价收购、实行按销售农产品数量比例进行利润返还等利益联结模式。从2008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奖励资金,对隶属郑州市的龙头企业,分类制定考核奖励办法,实施动态管理,对与农户建立起良性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能力强的示范性龙头企业给予重奖。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完善提高,引导更多龙头企业结合市场需求、农民愿望和自身实际,积极探索与农户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利益联结模式,切实发挥龙头带动作用,让农民更多地分享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成果。同时,要鼓励龙头企业在农村投资兴办各类公用事业,参与新农村建设,对做出贡献的龙头企业,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给予重点扶持,增强龙头企业服务社会的责任感。另一方面,要强化农民主体地位,提高市场化意识。加强对农民市场经济知识和合同法律知识的培训,增强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提高农民诚信守法的经营意识,建立诚信的市场交易机制。通过对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双重引导,以实现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
 
  (三)依托科技创新,延长产业链条
 
  加快农业龙头企业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步伐,加大政府扶持力度。科技三项经费要向龙头企业的科技研发机构倾斜,鼓励有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自己的科技研发机构,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研发机构。积极引进、研发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不断提高产品和企业竞争力,逐步发展成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的现代农业企业或企业集团,构建农业科技创新的主体。依托科技创新,大力发展速冻、面粉、方便面、啤酒、枣制品和饲料等农产品加工产业链条,培育壮大肉制品、乳制品、果蔬、油脂、生物制品和休闲旅行食品加工等成长性产业链条。对开展技术攻关项目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给予重点扶持,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产品升级,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提升农业效益。
 
  最后,衷心感谢王志昂代表对我市农业产业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市的“三农”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农业局      邮政编码:450006
联 系 人:胡丹华            联系电话:67170737
抄    报:市人大选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主题词:人大 建议 答复

郑州市农业局办公室                 2009年6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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