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B(2009)05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本站  时间:2011-08-30 16:12:09  

郑农〔200978

周淑鲜代表:
    您提出的“建议市政府采取强有力措施,使农村户用沼气建设真正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的新农村建设工作自2006年开展以来,严格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方针,在大力发展产业的基础上,开展以治理村容村貌、庭院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为主的综合整治。尤其在“四改”方面,要求新农村示范村,在改厕、改厨的同时,要结合实际,尽可能的发展沼气建设,把沼气建设与改厕、改厨结合起来,节约能源、改善家庭环境,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如新密市来集乡陈沟村、岳村镇马沟村等沼气户普及率达到了80%以上。中牟县十里铺村(2007年示范村)沼气户普及率也达到了60%以上(该村庭院普遍偏小,部分家庭不适合建沼气)。巩义市由于07、08年示范村大多工业基础较好的村和山区贫困村,受条件限制,沼气普及率不高,但有条件的村(如杨树沟、涌泉沟),有条件的户等都有发展。
    2009年,郑州市新农村建设工程指挥部印发了《郑州市跨越式发展新三年行动计划新农村建设工程实施意见》(郑新农[2009]1号)文件,要求2009年我市新农村建设要创新建设模式和推进机制,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在加强农村基础建设方面,提出了“加强农村沼气建设。以建设生态家园、实现生态富民为目标,以农村户用沼气、沼气服务体系和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为重点,通过政策激励、项目带动、专业施工和综合开发等措施,达到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三年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180处,新增农村户用沼气9万户,建成农村沼气服务网点300个。”
    具体措施包括:
    1.要求各县(市)、区要对新农村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有机整合,发挥项目的聚集效应。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涉农部门项目协调和资金整合力度,在不改变资金用途和管理渠道的前提下,按照“投资不变、渠道不乱、用途不改、形成合力”的原则,与新农村建设项目捆绑使用,做到规划衔接、资金整合、项目对接,集中用于综合整治村、中心村和新型农村社区所涉及的项目建设。
    2.农村卫生式厕所改造及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项目,纳入了新农村建设目标管理,并与各县(市)、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作为重要目标进行考核。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农业局     邮    编:450006
联 系 人:王俊杰           联系电话:67170520
抄    报:市人大选工委、市政府督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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