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区域中心站建设筹备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1-08-30 16:12:06  
 
各县(市)农业局、区农经委: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实施意见》(郑发〔2009〕6号)文件 “三年内在全市建设40个区域中心站,承担公益性农技推广、农民教育培训和农业信息化服务等工作”的要求,经充分调研和论证,确定了40个区域中心站的布局和建设规划。其中新郑市、中牟县、新密市各建设6个;荥阳市、登封市、巩义市各建设5个;惠济区建设2个,金水区、管城区、二七区、中原区、上街区各建设1个。为了加快推进我市区域中心站建设,早日构建基层新型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网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做好项目建设筹备工作
市农业局、发改委和财政局联合制订了《2009年郑州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区域中心站项目建设管理意见》(郑农〔2009〕52号文件),各县(市)农业局、区农经委应严格按照文件有关建设内容和验收标准的要求,抓紧时间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重点解决建设用地和人员编制问题。
二、建设项目审批原则
市农业局按照“条件成熟、集中建设”原则,在各地完成建设用地和人员编制等准备条件的基础上,确定安排建设计划。没有解决建设用地和人员编制的县(市)区原则上不予考虑。
三、畅通信息反馈渠道
各县(市)区应安排专人,与市区域中心站建设督导组做好对接工作。每月15日和30日上午定期上报项目筹备工作进度,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利于市掌握各地工作动态,做好组织协调。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四日
 
 
郑州市农业局办公室                2009年7月14日印发
主题词:农业 项目建设 筹备 工作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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