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抓好垦区汛期农业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1-08-30 16:12:03  
郑州市各农垦企业:
    现将河南省农业厅农场管理局豫农场农[2009]12号《关于转发农业部农垦局关于切实抓好垦区汛期农业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汛期工作
各农垦企业要加强对汛期工作的领导;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要全面落实防汛责任,做到任务明确,措施细化、责任到人。
二、总结上报夏收、夏种数据及情况
(一)夏收:夏收作物面积,单位产量、总产量, 分析增减产量原因等;
(二)夏种:夏种各种作物面积,夏种工作进度,分析种植业结构变化情况等:
(三)上报方式、上报时间及上报地点: 各个农垦企业以电子文档形式于6月20日前上报到郑州市农业局农经处。
 
附件:河南省农业厅农场管理局《关于转发农业部农垦局关于切实抓好垦区汛期农业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豫农场农[2009]12号文件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七日
 
 
郑州市农业局办公室                2009年6月17日印发
主题词:农垦企业 汛期安全 夏收夏种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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