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9年郑州市农业局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
来源:本站  时间:2011-08-30 16:11:43  
关于《关于印发2009年郑州市农业局
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备案报告
郑农文备[2009]3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
      现将我局2009年3月1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2009年郑州市农业局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农法〔2009〕3号)及说明上报备案,请审查。
附:1、文件原件
      2、制定说明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六日
 
                              
 
 
         关于印发《2009年郑州市农业局
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局(委),局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农资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维护农民利益,根据《2009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2009年郑州市农业局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并结合本地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三月二十日前报市农业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电话:0371-67170739
传    真:0371-67170760
电子邮件:zznyjfgc@126.com
 
 
附件: 《2009年郑州市农业局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二○○九年三月十日
 
 
附件
 
2009年郑州市农业局农资打假专项治理
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农资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维护农民利益,根据《2009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2009年郑州市农业局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源头治理、大要案查处和基层农资监管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大农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积极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切实加强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推动农资监管形势持续好转。
      二、工作目标
      加大对农资市场的日常监管力度,确保对经营商户检查率达到100%;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全面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升农业执法能力,确保执法人员参加培训率达到100%;严格依法查办案件,确保办案准确率达到100%,全年不得出现因执法过错引起的行政败诉;继续探索完善司法衔接制度,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农资违法案件,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进一步扩大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增强农民识假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不断提高农资产品质量和农民群众满意程度。
      三、治理重点
      农药: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无登记证生产、添加未登记成份、扩大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证或冒证、标签不符合规定以及肥料产品标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国家和我市禁用、限用的高毒农药行为。
      种子:以小麦、玉米、棉花、油菜及本地区主要经济作物种子为重点,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严格品种审定,规范品种命名,解决品种多、乱、杂等问题。
      肥料:以复混肥、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及床土调酸剂为重点,严查产品有效成分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配方肥生产企业的监管和产品质量的监测,完善配方肥质量追溯制度。
      水产苗种:加大水产苗种生产监管,严肃查处水产养殖过程中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违法使用呋喃唑酮、氯霉素和孔雀石绿等违禁用药品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提高水产苗种质量。督促苗种生产企业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及销售记录,建立可追溯制度。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劣充优和销售带病水产苗种的行为。
      农机:以财政资金补贴购置的农机具为监管重点,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和质量调查工作,联合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清查农机及零配件“三无产品”,坚决打击制售假劣农机、零配件以及盗用冒用转让农机推广鉴定证书、证章等违法行为,加大农机质量监督力度。
      四、工作安排
      结合我市农资监管形势和工作实际,全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安排如下:
      (1)2月下旬,根据国家统一安排,组织市直及各县(市)区职能部门参加2009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启动2009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全力做好农资打假工作。
      (2)2月底,组织全市农业执法人员参加2009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会议暨农业执法培训班,安排有关专家授课,要求各地迅速开展行动。
      (3)3月份,根据农业部、省农业厅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开展第五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月”活动,举行启动仪式暨现场培训咨询活动。通过深入开展大规模的宣传和现场咨询培训活动,大力普及农资识假辨假知识,把优质放心农资送到乡村,帮助农民树立正确消费观念,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资,提高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
      (4)3月-5月,结合春耕时节和农资供销旺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专项治理春季行动,严厉打假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5)9月-11月,结合秋种耕时节和农资供销旺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专项治理秋季行动,严厉打假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保障秋冬生产顺利进行。
      (6)12月中旬,检查各县(市)、区2009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表扬先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做好农资监管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各级农业部门要正确认识当前农资监管的严峻形势和肩负的艰巨任务,充分认识抓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对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和国民经济全局及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增强做好农资打假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当前做好农资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和农资打假监管作为政治任务来抓,作为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农资,确保农资流通渠道畅通,确保农资市场规范有序。
      (二)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执法顺利开展
      各级农业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高度重视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发挥好农资打假的牵头作用,逐步完善本级农资打假组织体系建设。要把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保障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计算机、照相机等执法设备,设立奖励经费,奖励有功执法人员和举报人。
      (三)严惩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农业部门继续做好全市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的牵头协调工作,以源头治理、大要案查处为重点,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做到“闻报必动,有诉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积极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大力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继续加大对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质量的监管力度。
      (四)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和执法合力
      各级农业部门要严格按照分工,采取有力措施,重拳打击农资违法行为。认真履行本部门监管职能,同时继续加强与工商、质监、公安等相关部门之间的联系和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做到优势互补,信息互通,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不断增强农资监管的执法合力。
      (五)规范执法程序,提升农资监管综合效能
      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教育,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要加大对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工作的执法监察力度,发现问题要依法追究责任。要进一步完善部门间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提高协作能力,加强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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