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农业局关于转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庆节和党
来源:本站  时间:2011-08-30 16:11:40  
郑农办〔2007〕96号   
               
 
局属各单位:
  为做好国庆节和党的十七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现将《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庆节和党的十七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各单位要落实责任,实行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4点前将安全生产情况报农业局办公室。电话:67171700,星期天、节日期间电话:13592500883(张明亮)、13523061720(白军磊)
 
二○○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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