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07年“安全生
来源:本站  时间:2011-08-30 16:11:40  
 
 
郑农办〔2007〕42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转发你们。为认真贯彻落实好《通知》精神,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扎实效果,结合我局实际,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深入进行动员教育,提高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立即组织所属人员进行一次思想发动教育,讲清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内容和意义,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要采取安排专题,制作专版,大张旗鼓地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弘扬安全文化,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人人参与的自觉性。
  二、要突出重点,清除安全隐患。要把渔业管理、农机管理、流通安全、食品检测、贵重物品安全管理作为检查、清除潜在隐患的重点。各职能单位和部门,要认真贯彻上级安全政策法规,加大安全检查力度,把可能发生的问题和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是省、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河南、郑州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认真谋划,职能部门要精心组织,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扎扎实实地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工作,确保局属各单位的安全稳定。
  附件:1、《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2、2007年安全生产宣传日活动安排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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