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农业局关于“手拉手集团”职工反映问题的暂结报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11-08-30 16:11:35  
 
郑州市农业局关于“手拉手集团”职工反映问题的暂结报告
郑农办〔2005〕90号
 
郑州市信访局:
       2005年6月2日,收到市政府办公厅转来国家信访局给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办张秀珍等人一访问题的函》(访豫字〔2005〕202号),手拉手集团职工张秀珍等12人到国家信访局反映,对市政府于2005年4月21日下发的《关于解决郑州手拉手集团有限公司兼并郑州市肉鸡场示范场有关遗留问题的会议纪要》有意见,要求更正。
       2005年8月23日,收到市信访局《关于交办“手拉手集团”职工反映问题的函》(郑信督字〔2005〕55号),手拉手集团职工周华荣等到国家信访局反映该集团应市政府要求于1998年兼并郑州市肉鸡示范场,集团已投入3000多万元费用,市农业局不履行协议,致使该集团效益滑坡,员工已4个月未领到工资,濒临破产。
       2005年10月4日,收到市信访局《来信事项转送单》(郑信 〔2005〕22号),肉鸡场工会给李成玉省长写信反映,1998年被手拉手集团欺诈兼并职工利益遭受严重侵害。
       这几个信访件都是围绕肉鸡场被兼并遗留问题反映的情况。这个问题从1998年被兼并到现在已经7年多了,各级领导高度重视,2004年4月李成玉省长亲自做出批示,8月本案被列为省委常委包案的重点案件,由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长叶冬松亲自包案,省委组织部和省信访局作为督查督办单位,始终关注和指导案件的处理工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肉鸡场兼并遗留问题的解决。2004年9月李克书记亲自召开书记办公会听取汇报,提出明确要求;王文超市长多次听取汇报做出指示,先后四次召开联席会、专题会进行研究决策。康定军副书记、王林贺副市长等市领导直接领导和指导该案的解决。
       2004年8月,市委、市政府把此案作为全市重大信访案件,决定由王林贺副市长包案,市农业局局长陈书栋任责任单位包案领导,派出市委、市政府工作组,由市委副秘书长郑友军直接参与该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全力解决这一案件。
       在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包案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市工作组和市农业局做了大量深入细致地调查工作,就肉鸡场职工和手拉手集团所提问题以及双方存在的分歧,走访了众多的部门和个人,召开了市有关职能部门座谈会和法律专家研讨会,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弄清了事实。由于肉鸡场兼并遗留问题是历时7年的积案,解决起来十分复杂。肉鸡场职工和手拉手集团矛盾十分尖锐,双方没有调和的余地。市政府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思路,工作组做了大量协调工作,但始终找不到双方都能够接受的结合点和解决方案。为此,市工作组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认真调查研究,与有关职能部门包括公检法部门沟通并得到他们的帮助和支持,依靠政策法律和兼并协议,既充分考虑肉鸡场职工利益,也维护企业合法经营权益,提出了解决肉鸡场兼并遗留问题的初步方案。
      4月13日,王文超市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市委副秘书长郑友军关于手拉手集团兼并肉鸡场遗留问题的情况汇报,会议同意市工作组提出的解决兼并遗留问题的方案。4月20日市政府印发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郑州手拉手集团兼并郑州市肉鸡示范场有关遗留问题的会议纪要》(郑政会纪〔2005〕38号),提出了三步走的解决意见:第一步是建议企业继续履行协议、拿钱给职工一次性买断工龄;第二步如果不能实现第一步,建议企业自动退出兼并,肉鸡场据实对兼并以来手拉手集团的支出给予补偿;第三步是如果以上两条不能实现,走法律渠道依法解决兼并遗留问题。这个方案得到了省包案领导和省信访局的同意。
      5月26日,按照王文超市长和王林贺副市长的安排,郑友军副秘书长带领市信访局、农业局的有关领导到北京向国家信访局接待司曹润青副司长等领导进行了汇报,国家信访局提出了走法律渠道解决问题的意见。按照国家信访局的意见,市领导同意走法律渠道,并向省包案领导叶冬松部长汇报,叶部长表示同意。
     10月8日康定军副书记主持召开市稳定领导小组会议,9日王林贺副市长主持召开法律研讨会,研究进入法律渠道的具体事宜。由于通过行政和经济手段均不能解决问题,确定走法律渠道解决。
     由于该案是历时8年的积案,情况十分复杂,从国家信访局到省、市领导高度重视,目前该案已经进入立案阶段,步入法律解决的程序,最终有待依法解决,特申请暂结。
特此报告。
 
 
 
 
 
二○○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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