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农办〔2011〕16号
各县(市、区)农委、各相关执法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0〕208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通知》(郑法〔2011〕1号)精神,扎实开展文明执法专项教育活动,现将《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方案及落实情况,请及时报送市农委政策法规处。
二〇 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0〕208号)精神,巩固前期专项教育活动成果,继续做好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理念,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文明执法专项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公开执法、和谐执法、廉洁执法理念,整体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的行政执法效能和文明执法水平,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努力为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安排
(一)教育内容
1、学习《郑州市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若干规定》;
2、学习市农委行政执法言行规范;
3、河南省行政执法人员誓词;
4、郑州市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承诺书;
5、分析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提高业务能力;
6、加强思想、作风、纪律教育;
7、依法执法、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
(二)具体安排
要把文明执法教育作为行政执法工作中的一项制度化、经常性工作,作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的长效机制。
1、2011年1月底以前完成文明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尤其是要和文明执法承诺制、文明执法领导责任制制度结合起来。
2、每季度组织执法人员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不少于一次。
3、适时组织文明执法现场观摩活动。
4、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每年至少讲一次文明执法讲座。
5、每年至少安排三次文明执法基础知识测试。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级各相关执法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接到本通知后,立即向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告,认真研究本单位的教育活动安排,并要牵头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确保把文明执法教育延伸到每一名行政执法队员,全面培养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理念,牢固树立文明执法意识。
(二)坚持统筹兼顾,务求实效。要把学习教育与日常行政执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结合起来,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提高针对性,突出实效性,切实做到学习教育和行政执法两不误、两促进。
(三)坚持正面教育,边学边改。要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引导行政执法人员对照典型找差距,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坚持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相辅相成,不可缺少。通过文明执法实现严格执法,在严格执法中体现文明执法。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不是要减轻执法力度和降低执法标准,而是通过细致有效的工作、坚持不懈的努力、亲民务实的作风来化解执法矛盾,从而达到坚持执法标准和提高执法效能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