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流互动 已征集
郑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就《郑州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认定及运行监测 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种业管理处  时间:2025-04-18 10:07 
为做好郑州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及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加强对龙头企业、联合体培育发展的指导、服务和扶持,结合我市实际,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郑州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认定及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扩大公众参与,提高透明度,市农业农村局将起草的《郑州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认定及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5月18日。期望广大公众积极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予以反馈。
联系方式:乡村产业处  0371-67170737
电子邮箱:nycyh@126.com

关于《郑州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认定及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根据有关程序,市农业农村局于2025年4月18日-2025年5月18日将《郑州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认定及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下列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一)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通过发函向郑州市相关市直部门、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各开发区农业部门、局机关相关处室、局属相关单位、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协会及相关涉农企业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截至2025年5月18日,共收到修改意见8条,其中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各1条,新郑市农业农村局4条,巩义市农业农村局1条,局法规信访处1条,反馈的意见主要集中在市直有关部门职责划定、龙头企业经济指标标准设置等方面。共采纳修改建议4条,其中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市农业农村局、局法规信访处各1条。采纳理由为:以上建议进一步明晰了市直有关部门在龙头企业认定工作中的职责和功能,调整优化了龙头企业认定标准,更好地契合了郑州市涉农企业发展实际,提高了龙头企业认定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党政机关网站标识
主办单位:郑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西路63号 联系电话:0371-67170700 邮编:450006
政府网站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