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的通知》(农牧发〔2024〕11号)和《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的通知》(豫农文〔2024〕194号)等文件精神,更好发挥政策调控的保障作用,稳固生猪基础生产能力,有效防止生猪产能大幅波动,在总结借鉴前期生猪产能调控工作实践的基础上,郑州市农委对《郑州市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郑农〔2021〕197号)进行修订完善,形成《郑州市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期望广大公众积极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予以反馈。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5月16日。
联系方式:郑州市农委畜牧管理处0371-67178933
电子邮箱:zzsxmjxmc@126.com
《郑州市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根据有关程序,2024年5月10日至5月16日期间,《郑州市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在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网站上全文公布,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建议反馈统计
截止2024年5月17日,共收到各方面意见和建议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