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6号)和《郑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55号)有关规定,郑州市农业农村局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起草了《郑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公众积极参与。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8月13日。
二、参与方式
1.电子邮箱:zzsnwfgc@126.com;
2.信函: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西路63号郑州市农业农村局法规信访处,邮编:450006,请在信封上注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征求意见”;
3.电话:0371-67178972。
关于《郑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根据有关程序,郑州市农业农村局于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8月13日将《郑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过下列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一)在郑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向各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意见反馈统计
截至2026年8月13日,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