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农业农村信息2022年第13期(总第1276期)
来源:郑州市农业信息中心  时间:2022-03-31 17:30:50  

  郑州市农委对“7·20”问题整改以案促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郑州市召开防汛工作会议暨“7·20”特大暴雨灾害问题整改以案促改工作推进会后,3月28日下午,郑州市农委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中心组学习会,对市农委“7·20”问题整改以案促改工作再研究再部署再动员。

会议突出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的主题。首先全面传达上午全市防汛工作会议暨“7·20”特大暴雨灾害问题整改以案促改工作推进会精神,通报了当前整体工作情况,学习了市委书记安伟、郑州市人民政府代市长何雄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全市“7·20”特大暴雨灾害问题整改以案促改工作的要求和讲话精神。随后,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关于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论述摘编》、《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做实做细做好》、《何雄代市长在2022年市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委党组书记、主任樊惠林对学习内容进行了分析讲述,并带头谈了心得体会。最后,会议重点对市农委当前问题整改以案促改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安排部署,并讨论通过了《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会议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7·20”特大暴雨灾害追责问责案件以案促改工作是当前全市的中心工作之一,要以强烈的政治担当,严格的标准标杆,过硬的能力作风,高标准抓细抓实;二要进一步压实责任。成立委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张军峰任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会同机关纪委牵头,办公室、生产处等相关处室配合,推动日常问题整改和以案促改具体工作;三要进一步落实行动。制定整改方案,按照任务清单建立详细台账,责任明确到处室、到人,定期通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四要进一步统筹推进。将“7·20”问题整改以案促改工作与当前的“三农”工作、“能力作风年建设”相结合。强化工作联动,完善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力戒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通过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推进整改工作走深走实,进一步促进“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机关政治清明清朗。

(市农委机关党委)

 

●郑州市农委组织开展春季麦田管理技术指导

 

当前,我市小麦处于拔节期,正是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3月24日,郑州市农技中心农技站、植保站联合组织农技人员先后到中牟县大孟镇、万滩镇,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杨桥办事处,实地查看当地小麦苗情及病虫害发生情况,因地制宜指导当地群众做好小麦春季田间管理工作。

农技人员现场发放了《郑州市小麦春季麦田管理技术挂图》、《促弱转壮保夏粮丰收技术挂图》、《小麦春季病虫害防治手册》等技术资料,并与当地种粮大户及农技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对当前小麦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把脉问诊、答疑解惑。目前,我市小麦长势良好,全市一、二类苗比例83.8%,针对当前田间管理,农技人员指出,要因地因苗,细化麦田管理措施,对一、二类麦田,要视墒情浇好拔节水、施好拔节肥,促穗大粒多;对三类麦田,尤其是晚播麦田,要在拔节孕穗期进行第二次肥水管理,保穗数争粒数,力促苗情转化升级。同时,要做好小麦蚜虫、红蜘蛛、纹枯病等病虫害统防统治工作。

下一步,市农技部门将继续强化技术指导服务,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对专业化服务组织、种植大户和农民群众开展面对面技术服务,确保关键措施落实到实处,为夏粮丰收奠定基础。

(市农技中心)

 

●郑州市农委重拳出击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

 

为严厉打击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违法行为,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郑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完善机制建设,强化责任落实。市支队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制定具体详实的工作方案,全面指导和部署“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既定方案,市支队统一牵头部署,支队领导班子成员分区指导,各区县(市)农业执法大队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上下一盘棋、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此次“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目的在于加强日常检验检疫监管,加大检测力度,强化执法办案能力,对养殖、屠宰、饲料生产以及销售环节出现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产生有效震慑和精准打击。

二是开展全面排查,封堵监管漏洞。市支队走访养殖场(户)圈舍、饲料原料、兽药、兽医室等场所,摸清是否科学使用和运行;查看“瘦肉精”自检制度是否齐全,了解屠宰企业查验证票制度等是否全面落实;检查兽药饲料、原料饲料和药物添加剂购销台账,掌握饲料、药物使用是否规范。抽检养殖和屠宰环节牲畜尿样,排查是否存在“瘦肉精”使用隐患。这种抽取式抽检排查,既可以深挖风险隐患,封堵监管漏洞;还可以形成以查促管,促使养殖人员规范使用兽药和饲料。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监管力度。市支队在检查和排查过程中,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手册、告知书以及现场讲解等方式督促养殖屠宰场(户)履行主体责任。同时,也督促区县(市)建立联络宣传机制,及时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促使养殖屠宰场(户)、饲料生产企业及群众认清添加“瘦肉精”产品的危害,了解和熟知国家严厉打击添加使用“瘦肉精”的法律法规,真正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意识。

本次抽检排查养殖场户38个,生猪定点屠宰场5个,饲料生产企业6个,现场抽样检测尿样162批次,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圆满完成了预定任务。

(郑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郑州市农委组织召开2022年全市种业市场监管工作会议

 

为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种业违法行为,全面净化种业市场,3月31日上午,郑州市农委召开全市种业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市农委党组成员徐宝龙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区县(市)农委、各开发区农业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和业务负责同志,市农委相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收看了河南省种业市场监管工作视频会议,会上有关省辖市就种业市场监督管理方面作了经验交流,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王俊忠总结了2021年全省种业市场监管工作,分析了当前种子市场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安排部署了2022年全省种子市场监管重点工作。

针对今年全市种业市场监管工作重点,徐宝龙强调,一是要高度重视。中央、省、市各级都高度重视种业振兴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考核、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的重要依据。市、县两级要重视起来,明确主体责任,抓好种业监管年活动组织落实;二是要加强协调配合。市县两级要明确工作职责,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坚持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监管、检验、执法密切配合,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三是明确工作重点。今年种业监管要以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有效激励原始创新。注意要对投诉举报多、过往发现问题多的企业加大检查抽查频次,市场门店检查各区县(市)要注意严格落实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四是要做好宣传总结。各单位、各区县(市)要组织好放心农资下乡活动,积极开展经验做法、典型案件等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种业市场良好氛围。

(委种业管理处)

 

●郑州黄河鲤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站开展保护区联合执法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2年实行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精神,养护黄河水产种质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郑州黄河鲤保护站联合郑州水上公安分局马渡水上派出所在黄河郑州段黄河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东实验区中牟段,对非法捕捞及其他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河南民生频道参与了跟踪报道。

2022年4月1日至7月31日为黄河禁渔期,保护站为加强禁渔制度宣传,提高打击非法捕捞力度,联合郑州水上公安分局马渡水派出所自保护区马渡附近一路向东展开巡查,通过悬挂条幅、粘贴禁渔通告、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市民普及禁渔知识、保护水生生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针对非法捕捞多发地段进行巡查,未发现违法捕捞现象。

通过近几年的巡护执法,黄河非法捕捞现象明显减少,生态资源趋于向好,下一步郑州市农委将把黄河禁渔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抓细抓实,严格做到防控到位、监管到位、执法有力、不留空挡;做好保护区禁渔宣传工作,持续营造舆论氛围,增强沿岸群众的自觉守法意识,争取社会各界对黄河禁渔工作的支持;加强备勤值班,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切实做好禁渔期的各项工作。

(郑州黄河鲤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站)

 

●黄河巩义段从4月1日起实施全面禁渔制度

 

为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巩义市从4月1日起到7月31日全面实施黄河禁渔期制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捕鱼行为。

巩义市伊洛河康店大桥至河洛汇流段为国家级黄河鲤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是黄河鲤的主要产卵和繁殖场。2018年以来,巩义市持续实施禁渔期制度,深入开展渔政“亮剑”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电鱼等非法捕捞违法行为,有效保护了黄河流域水域生态和渔业资源。今年,禁渔期更是由原来的4月1日至6月30日延长为4月1日至7月31日,比之前增加了1个月。

禁渔期内,巩义市将采取有力措施开展禁渔工作。一是畅通举报途径。采取张贴公告、媒体报道等方式开展禁渔宣传,开通24小时举报电话,一旦发现有非法捕鱼等违法行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行政处罚或移交公安机关等处理措施;二是强化专项执法。结合“中国渔政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巡航检查和蹲点驻守,坚决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非法网具,严厉打击“电毒炸”等非法捕捞行为,严肃查处组织化、链条化非法捕捞;三是发挥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与公安、海事等部门联勤联动,从严从重打击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严禁水产市场、饭店等销售、收购、经营、加工、运输在禁渔期及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切实营造全社会共同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的良好氛围,促进黄河水生生物资源恢复。

(巩义市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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