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农业农村信息2012年第12期(总第635期)
来源:郑州市农业信息中心  时间:2012-03-12 10:07:47  

●郑州市召开2012年农机管理工作会议

 

  2月27日,郑州市2012年农机管理工作会议在河南宾馆召开。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农机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了2011年全市农机化工作,重点安排部署了2012年农机化工作。各县(市)主管农机工作的副县(市)长、农机局长、业务副局长;各区(管委)主管农机工作的副区长、农委主任、主管农机工作副主任参加了会议。郑州市农委主任文广轩、郑州市财政局副局长张予红、郑州市发改委副主任李福科参加会议。会议由郑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杨东方主持,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朱是西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会议对全市2011年农机化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2011年我市农机化工作卓有成效。一是农机装备结构持续优化。全市农机固定资产总值达到42.4亿元,较上年增长5.6%;农机总动力达到521.22万千瓦,较上年增长3.34%。二是农业机械化水平持续提升。全市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4%,提高2%,小麦生产实现全程机械化;玉米机械化收获138.55万亩,机收率58.1%,高出全省平均水平9个百分点。三是购机补贴资金持续加大。全市落实各级购机补贴6409万元,补贴各类农机具11437台(件)。四是农机社会化服务持续推进。全市经工商注册的农机合作社达到168家,比上年增加20%;全年农机作业总面积331.24万亩,服务总收入达到14236.55万元。五是农机化技术推广力度持续加大。全年召开113次新技术现场演示会,大力推广增产增效型、资源节约型等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完成保护性耕作面积61.2万亩;培训各类农机操作人员25392人次,完成农机“阳光工程”培训4400人次。六是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2011年,郑州市农机局荣获河南省农机局及郑州市二级“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已建和在建国家级“平安农机”示范县2个。

  会议重点安排部署了2012年全市农机化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今年工作目标任务。2012年郑州市将以小麦机收、玉米机播为重点及早谋划“三夏”农机生产,以玉米机收、小麦机播为重点打好“三秋”战役。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扩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国家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力争达到6500万元,力争县(市、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突破500万元。农机合作社总数达200个,创建省级以上农机合作示范社15%。争创1个国家级“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

  朱是西在讲话中对我市2011年农机化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快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助推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农民市民化,促使农业、农村、农民生产生活方式向城镇化过渡,实现城乡一体化。他强调:做好2012年郑州市农机化工作,要在发展农机合作社、培育农业产业化、提升农机化水平和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等10个方面下狠工夫,为全市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国家粮食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会议还对2011年度农机化工作中涌现出的“红旗单位”、“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先进单位代表进行了典型发言;各县(市、区)农机局(站)、管委会签交了2012年度业务工作目标责任书。(市农机局)

 

●市农委召开“十二五”农业标准化、品牌农业规划座谈会

 

  3月1日上午,市农委召开农业标准化和品牌农业“十二五”规划座谈会,会议由市农委调研员杨万友主持。

  首先,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王喜穗介绍了目前我市农业标准化建设和品牌农业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以及农业标准化和品牌农业“十二五”规划的未来目标和工作思路。

  随后,参会人员针对“十二五”期间如何加快推进我市品牌农业、农业标准化工作进行了座谈,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目前我市还需要进一步通过土地流转、农民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形式带动和提高农业标准化规模化建设;品牌农业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品牌意识淡薄,品牌农产品弱、小、散,农产品龙头企业少、规模小,品牌影响力不够,品牌价值低,缺乏市场竞争力,制约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发展;政府要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扶持培育农业标准化建设和品牌发展,提高我市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

  最后,杨万友对大家提出的“十二五”期间加快我市品牌农业、农业标准化工作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就如何做好我市品牌农业、农业标准化这两个规划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下一步要努力构建现代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促进品牌农业的健康发展,要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学习外地的好经验、好做法,使规划有大思路,有前瞻性,经得起实践和时间的检验,全面推进我市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农业的健康发展,从根本上提高我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业标准化和品牌农业“十二五”规划编制组成员、蔬菜花卉办、水产办、综合信息处、市农业科教中心的负责同志,部分县市农委主抓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副主任、检测中心主任,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毛庄绿园实业有限公司、登封市小仓娃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等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农产品监管处)

 

●市农委副主任刘同德检查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2月29日,市农委副主任刘同德,农产品质量监管处及市农产品质量检测流通中心有关负责人来到河南万邦农产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工作进行了检查。中牟县农委及万邦公司有关负责人陪同检查。

  刘同德在查看了万邦公司的市场交易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企业自检情况,听取了市场监管和检测工作汇报后,就继续做好县级及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要加强万邦农产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工作,建立完善企业自检、中牟县农委派驻人员监测监管、市农委监管督查的长效机制;三是中牟县农委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工作,派专人进驻万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检测监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安全;四是万邦公司要加强自检工作,做到“逢进必抽,逢抽必检”,按照《郑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要求,高起点、严要求,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职责,把好市场检测关。(检测中心)

 

●我市2011年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年报工作圆满完成

 

  按照《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豫农经管〔2011〕11号)要求,郑州市农经站认真组织实施,已经圆满完成2011年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年报工作。

  郑州市辖15个县(市、区)、162个乡镇、办事处(其中乡镇90个),2320个行政村,17228个村民组,114.5万农户,439万农业人口,257.6万个农村劳动力。其中从事家庭经营的154.5万个,外出务工劳动力74万个,495.4万亩农用地(其中耕地364.9万亩)。

  全市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356万亩(不包括经济开发区、高新开发区、郑东新区和航空港区的7.6万亩),共签订家庭承包经营合同92.6万份,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83.2万份,机动地面积1.3万亩。全市农村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达到29.4万亩,(其中出租23万亩,占耕地流转面积的78.4%)。全市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229个,成员15.1万人,合作社全年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总值18亿元,统一组织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6.1亿元,全年培训成员16.3万人次,农民专业合作社可分配盈余8647万元,共有85个合作社获得财政扶持资金781万元。

  全市村集体经济组织共有各类资产总计116.2亿元,所有者权益80.3亿元,负债35.9亿元,平均每村负债154.8万元,人均负债818元。继续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全年共审计1812个村(组),审计总金额35.2亿元。(市农经站)

 

●市农产品质量检测流通中心严查“注胶虾”尚未在郑州市场发现问题水产品

 

  天津水产市场出现的“注胶虾”事件后,郑州市农委的高度重视,市农产品质量检测流通中心立即采取措施,对我市水产品批发市场和超市等地的鲜活和冷冻虾进行了质量抽检,杜绝“注胶虾”进入我市,确保老百姓“餐桌”安全。

  近日,市农产品质量检测流通中心执法人员联合河南电视台新农村频道记者,来到位于郑州市亚宏水产品批发市场。市农委派驻该市场检测人员正在对市场内的水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细看、严察、解冰、加热……记者跟随记录下监测工作的整个环节。经市场检测人员细察鉴别后,未发现虾体有注胶成分。随后,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北环家乐福超市现场抽取鲜、冰冻虾样品6个,均未发现注胶成分。

  一周以来,市农产品质量检测流通中心组织开展全市“注胶虾”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4家水产品批发市场、48家销售水产品的农贸市场、76家超市、连锁店、专卖店进行严格排查,截至目前共抽检鲜活、冷冻虾样品471个,未发现注胶虾。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将以此次事件为契机,按照《郑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郑州市水产品市场准入方案》规定,对水产品经营场所进行严格排查,确保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市农产品质量检测流通中心继续推进超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检体系建设

 

  为巩固2011年我市超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检体系建设成果,强化超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自检行为。新春佳节刚过,市农产品质量检测流通中心立即成立了“超市专项执法检查小组”,对照《郑州市超市农产品自检体系建设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郑农检〔2011〕19号)的具体要求,市农产品检测中心执法人员近期对全市12个品牌47家大型超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检体系建设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发现,部分超市的农产品自检体系建设均达到了“五有三做到”标准:即有场地、有设备、有检测人员、有规章制度、有工作记录,对上市销售的农产品做到按批次进行抽检,及时公示、上报。还有34家超市存在违规行为,执法人员提出了整改意见,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目前,限期整改工作已结束,下一步将进入依法治理阶段,对违规行为依照《郑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进行查处,推进超市农产品自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检测中心)

 

●登封市农委采取“五项措施”确保“一事一议”项目验收工作

 

  为扎实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管理,确保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效益,2月28日,登封市农委组织召开各乡(镇)、区、街道办事处农经站长会议,安排部署“一事一议”项目验收工作,要求采取五项措施全力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工作:

  一是明确验收对象和重点。验收对象为2011年度申报批准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已完工项目,重点对项目建设时间、筹资筹劳标准额度,工程建设概况、资金使用、投资预决算等情况进行验收。

  二是严把政策界限。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严把政策、程序、质量关,对不符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程序、质量的项目坚决不签发验收报告,对验收过程中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建议,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予以追究,绝不姑息迁就。

  三是实行双层验收制。对竣工的项目首先由村委会自验,合格后,向乡(镇)、区、办政府提出验收申请,乡(镇)、区、办政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勘验,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并填写验收表,坚决杜绝套取奖补资金的行为。

  四是实行验收工作责任制。为严把工程验收关,对乡(镇)、区、办政府组织的验收组工作人员,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度,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五是验收实行影像制。对每一个验收项目,选择好参照物进行拍照,并用电子版存档备查,防止重复申报和重复验收,提高工作效率。(登封市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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