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农业农村信息2016年第32期(总第919期)
来源:郑州市农业信息中心  时间:2016-06-24 16:21:07  

●市农委参加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

  6月16日,市农委副主任曹东坡带领农产品质量检测流通中心质量安全宣讲人员参加了郑州市政府于绿城广场举行的,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宣传月”宣传活动。

  现场活动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和现场咨询等形式,广泛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知识、增强市民对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安全的意识,现场为市民提供咨询、解答疑问100多次,发放宣传单1600多份。通过开展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树立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遏制各类事故频发势头,保持事故总量继续下降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市农产品质量检测流通中心)

●我市夏播工作已基本结束

  今年我市夏收进度快、土壤墒情足及大量播种机械的广泛使用,为夏种提供了有力条件,加快了夏播进度,提高了夏播质量,加之各级农业部门宣传到位、技术指导及时,为实现好的苗情打下了良好基础。

  截止到6月23日,我市夏播工作已基本结束。据市农委农情统计,今年秋收作物总播种324.34万亩,其中玉米225.35万亩,水稻0.07万亩,红薯11.90万亩,大豆1.53万亩,杂粮3.91万亩,棉花2.18万亩,花生37.37万亩,芝麻0.42万亩,烟叶0.7万亩,蔬菜27.7万亩,瓜类9.8万亩,药材0.65万亩,花卉1.05万亩,其他1.71万亩。

  夏种结束后,全市秋作物田间管理全面展开。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及早落实各项管理技术,指导农民做好秋作物田间管理工作。近期要及时做好间苗、定苗,查苗补缺,力争苗全、苗匀、苗壮,提高秋苗质量。要及时喷洒除草剂除草,搞好防病治虫、施肥、中耕灭茬等玉米苗期管理工作,为秋粮丰收打好基础。

   (市农委种植业与农业机械管理处)

●二七区农委采取四项措施确保夏季“菜篮子”安全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社会监督。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让人民群众放心消费,营造人人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人人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人人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加强检测、严把源头关。6月份以来,对辖区内的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进行蔬菜样品抽检,随机抽取蔬菜样品96个批次,基地蔬菜合格率为100%。三是大力实施标准化生产。指导农户严格按照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田间管理,督促指导农户做好无公害蔬菜田间生产记录,指导农民科学生产,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四是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确保群众举报和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得到及时处理。

   (二七区农委)

●郑州市确权办督导组督导登封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工作

  6月16日上午,郑州市确权办督导组到登封市督导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市督查组认真听取了登封市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情况汇报,详细了解了登封市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组织机构成立、工作方案制定、工作经费保障、各种标段招标落实及培训宣传情况,实地查看了登封市宣化镇二轮土地承包底册和摸底调查表等资料,并与镇、村干部讨论了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介绍了外地土地确权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通过督导,督导组对登封市土地确权工作给予肯定,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打消群众顾虑,引导广大农户积极配合此项工作开展;二是要加快工作进度,扩大确权办工作人员队伍,成立督导组、技术协调组、政策咨询组等,使全市确权工作稳步开展;三是要规范档案资料,重视各种资料的整理收集;四是积极稳妥解决突出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并就工作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做好请示汇报,确保政策执行不跑偏、工作稳步推进。

   (登封市农委)

●登封四项举措确保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款发放发放到位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是我国重要惠农政策,本年度涉及登封市农户数12.9528万户,资金4881.711454万元,目前除了针对个别提交资料不准确的农户正在做扫尾工作外,其余已全部发放到位。在补贴款发放工作中,登封农委严抓四个举措确保万无一失。一是认真核实面积,做到发放准确无误;二是认真做好公示,自觉接受监督;三是上报信息准确,对农户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块面积、银行卡号等信息必须严格核查;四是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不出现延误。

   (登封市农委)

●新密市召开2016年农业资源保护与建设项目评审会  

  6月18日,新密市农委会同财政局共同召开2016年农业资源保护与建设项目项目评审会,会议聘请郑州市农委农学、生态保护、土壤肥料等相关专业的专家,对新品种展示、休闲生态农业保护、智慧农业、农业结构调整示范基地建设、“互联网+益农社”等5类项目8个农业主体进行了综合评审。

  经过听取汇报、审核项目标准文本与方案、现场质疑答辩等形式,专家一致认为5个农业主体符合《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郑州市财政局农业资源保护与建设项目实施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方案设计合理,实施措施可行,资金使用合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好,同意评审通过。

   (新密市农委)

●新郑市认真开展2016年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推荐工作

  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6﹞6号)及省农业厅、郑州市农委《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推荐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按照《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等规定,新郑市严格申报标准、申报程序,认真开展了2016年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推荐工作。经过由农民合作社申请,相关部门及合作社所在乡镇的审查、审核后,同意推荐新郑市丰农林果专业合作社、新郑市圣丰大樱桃种植专业合作社申报2016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新郑市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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