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全面展开 为期6个月 提升村容村貌实现“净绿亮美”
来源:郑州日报  时间:2021-12-15 09:12:08  
近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出通知,明确在我市农村开展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推动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提档升级,不断提高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据悉,整治行动开展时间为今年12月至明年5月。

本报讯(记者 武建玲)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推动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抓手。近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出通知,明确在我市农村开展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推动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提档升级,使全市农村尽快净起来、绿起来、亮起来、美起来,不断提高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据悉,整治行动开展时间为今年12月至明年5月。

治理“六乱” 开展“六清”

据悉,本次我市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的重点是:治理“六乱”和开展“六清”。

整治乱堆乱放。整治房前屋后,废弃院落堆放的柴草、秸秆、土堆、粪堆及闲置生活用品;整治村内街巷两侧、空闲地乱堆的木材、砂石、砖瓦等建筑材料;整治村庄出入口、文化广场、集镇摊位乱摆、货物乱堆、车辆乱停等。

整治乱倒乱扔。整治不按指定地点乱倒乱扔生活垃圾;整治向村边、田边、路边、渠边乱倒建筑垃圾;整治小型养殖场、小作坊向河塘沟渠违规乱排;整治农户乱倒污水。

整治乱搭乱建。整治村头、房前屋后违规临时搭建的废品收储点、农作物储存棚、散养圈舍等;整治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的违法建筑;整治随意悬挂张贴的广告牌(栏);整治和规范电力线、网线、有线电视线;整治集镇、中心村沿路沿街违法搭建的临时营业房、仓库、厂房、车库等。

清垃圾。彻底清除村庄周边、道路两侧、庭院四周等陈年垃圾,保持村庄干净、整洁、有序。加强日常垃圾清运保洁,做到日产日清,实现“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

清污水。有效管控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因地制宜选择污水处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一体治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能力。

清塘沟。开展房前屋后塘沟治理、清淤疏浚,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开展塘沟周边净化绿化,改善农村水环境。

清违建。依法处置存量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引导广大农民依法建设。

清杂物,引导农户全面清理废弃的生活用品、生产农具、柴火杂草、破旧围栏、建筑物料、农业生产废弃物等物品,做到分类码放、整齐有序、及时处置。

清残垣断壁。因地制宜对废旧房屋进行拆除,一时不宜拆除的予以加固修整。积极推进“空心院”整治和“一宅变四园”(把废弃宅基地变成花园、果园、菜园、游园)。

建立推进机制 发动群众参与

为完成整治任务,我市成立了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实现对我市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全程跟踪服务和协调调度。各区县(市)党委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领导。

农民群众是环境整治的主体。通知明确,要千方百计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开展大扫除、大清洁、大整治,动员群众大力开展美丽庭院建设,引导群众改院、改水、改厨、改线、改厕,清理院内外卫生死角,种植花草林果蔬菜,整治庭院及周边环境。

村庄不落一个 完善长效机制

通知要求,全市所有村庄都要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做到不落一村,不留死角。基础条件较好的村,要统筹抓好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着力建设美丽乡村。基础条件一般的村庄,要突出解决“脏乱差”问题。在圆满完成旱厕、垃圾乱堆、黑臭水体“三个清零”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突出重点部位整治。加强乡镇政府所在地环境整治,防止“灯下黑”;要突出抓好受灾地区的环境整治工作,结合灾后恢复重建,抓紧修复受损基础设施,集中清理坑塘沟渠和垃圾杂物,保证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效运转,尽快让村庄干净整洁起来。

完善长效机制。在抓好集中整治的同时,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常态化、长效化保洁机制,确保有人管、有经费、有制度、可持续。把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的成果巩固好,确保问题不反弹。

严格督导考评 确保取得实效

我市将采取督导检査、明察暗访、考核评比等方式,推动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各项任务落地。实行每月检查通报制度,对各区县(市)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打分排名并进行通报,通过媒体公布。明年5月底,我市将对各地集中整治行动进行集中检査验收。对整治成效明显的区县(市)、乡镇(街道)、村进行通报表扬,对进展较慢、效果不明显的地方通报批评,对组织不力、脏乱差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严肃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编辑: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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